《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贵州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科学开发旅游资源,促进贵州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办法》由六章四十条组成,分别为总则、旅游资源分类及等级评定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管理、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组织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晴隆二十四道拐

办法第一章第二节指出:本办法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全省各级各类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水利风景区、传统村落、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生态体育公园、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温泉景区,也包括未开发的具有旅游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万峰林景区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指出:旅游资源普查须严格按照地文景观类、水域景观类、生物景观类、天象与气候景观类、遗址遗迹类、建筑与设施类、旅游商品类、人文活动类、乡村旅游类、康体养生类、红色旅游类、山地户外运动类等12个主类标准(2016年贵州省旅游资源大普查分类标准)进行资源分类立档,并对旅游资源进行初步价值评估。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黄果树瀑布

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指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按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5A、4A、3A、2A、1A级。旅游度假区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等级。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龙宫

办法至2018年10月17日期开始实施

《贵州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促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梵净山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2018〕35号)整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