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綜藝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

36氪獲悉,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19:30-22:30播出的綜藝節目要提前向總局報備嘉賓姓名、片酬、成本佔比等信息,每個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 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70%。重點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網絡綜藝節目也要符合上述規定,上線前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報備以上信息。

國家廣電總局:綜藝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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