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來,達爾文的“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指得不是物種,而是基因。
凡是生命體,都有一個成長衰老的過程。基因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須想辦法更多複製自己。
第一,讓人類都在過了生育期之後衰老死亡。
有兩個基因,都會讓人得癌症,但是發病的時間不一樣,一個讓人在兩三歲得病,一個讓人在五十多歲得病,那麼前一個基因就是不成功的,而後一個卻是成功的。
如果在生育期以後,就有機會遺傳下來。
經過漫長進化,這種會讓人類在老年死去的基因不斷累積,越來越多,所以人們都必須在衰老之後面對死亡。
第二,人類需要尋找配偶兩性繁殖。
人類採用有性的方式生兒育女,其實是因為我們身上的一個基因,自私地操縱了其他全部的基因,強迫它們去配對和交換。
這對我們可能沒什麼好處。從生物學上看,有性生殖對個人來說,其實是很不划算的,因為他費盡心力養育的後代只有一半屬於自己,另一半繼承的是配偶的血統。
第三,產生親情。
中國有句古話,血濃於水。親緣越近愛得越深,這是基因決定的。親子關係是最親密的。這個親密關係的決定因素,表現為血緣,實際上是基因相似度。
任何一個母體,一生中給予子女的親代投資都有一定總量,所以就會造成不同子女間的分配不平等,也就是“偏心”。科學家專門創造了一個叫“親代投資”的詞來概括。
換句話說,你的奶奶或外婆更偏向你而不是別人,也是有科學依據的,也是基因來決定的。
可是這個程序是那麼完美無缺,以至發生了質的變化,產生了我們稱為“主觀意識”的神奇能力。
我們的大腦甚至有能力拒不服從基因的命令,比如,基因希望我們儘可能多生孩子,但是理智告訴我們要計劃生育,一對夫妻最多隻生兩個,給我們的世界留下自由的空間。
要建立一個人與人合作無私、慷慨大度的社會,不能指望依靠我們的天性本能。
但是,我們人類在進化中的偉大成就,正在於發展出了自我的意志,可以獨立思考,對抗自私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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