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4分鐘未接巡查組電話被處分?問責也要避免形式主義

據安徽省全椒縣紀委監委網站消息,2018年8月,該縣扶貧辦多次下發通知,要求全縣幫扶責任人做好接受省脫貧攻堅巡查組電話訪談準備。8月23日晚19:31分至19:35分期間,省巡查組四次撥打縣農村公路局副局長張偉手機,張偉未接聽電話,給該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10月8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偉黨內警告處分。

晚间4分钟未接巡查组电话被处分?问责也要避免形式主义
晚间4分钟未接巡查组电话被处分?问责也要避免形式主义

乍一看,張偉受處分一點也不冤。“沒接巡查組電話”“給脫貧攻堅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確實很嚴重,應該受到處分。因為已告訴過你,8月份要做好隨時接聽電話的準備,你竟然4分鐘時間沒接電話,當然會“打”你。

但不能忽略的是,打電話的時間。下班時間,省巡查組4分鐘內4次撥打張偉電話,張偉是故意不接嗎?還是無法接聽?或者另有其他隱情。

據張偉說,當時在洗澡,沒能接到巡查組的電話。當時是他孩子接的電話,回覆說張偉洗完後給他們回電話。等他“洗完之後再打這個電話,就怎麼也打不進去了。”

看到這裡,不少網友替這位副局長喊冤。網友說,若真像副局長所說,對副局長的處分“有點過分了,畢竟是下班時間。”

拋開自身的職務,公職人員也是普通人,同樣需要吃飯、睡覺,過“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不可能像機器人一樣24小時都處於工作狀態。

若真像這位副局長所說,由於在“晚19:31分至19:35分洗澡”未能接到省巡查組的電話,那其確不存在主觀故意不接電話,處分未免有些“用力過猛”。

給人感覺是,無論何時,只要是“上級”的電話就不能耽誤,否則就會給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這個處分更像是為了顯示其作為上級的威嚴、權威而作出的處分,並非真正為了糾正犯錯人員的錯誤。

退一步說,即便是這位副局長真的存在不作為、不履職問題,以“不容分說”的強制去糾正別人的問題,效果其實並不好。違背了我們一直倡導的“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的原則。

現在,無論哪個領域都講究治理現代化,而治理的現代化重要的一點就在於有效溝通、高效溝通。

像報道中提到的,僅僅因為沒有及時接電話就給予處分,並沒有體現出溝通之意,也沒有表現出想了解“沒接電話”背後的真實情況的意向。

我們不否認,在一些領域個別領導幹部存在不作為現象,對這些現象應該不打折扣的進行問責。但問責是需要建立在詳細瞭解真實情況的基礎上,否則,問責也有陷入形式主義的危險。且在不溝通、不調查的情況下就“揮大棒”,顯得草率不說,矯枉過正,難免會傷了一些幹部的心。這樣甚至比不作為更可怕。

脫貧攻堅工作是上至中央下到地方的頭等大事,無論是巡查組還是各地政府緊抓脫貧攻堅工作的情況、瞭解工作進程,對領導幹部嚴格要求、發現並糾正個別領導幹部的不作為無可厚非。

但需注意的是工作方式、方法,就算是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處分、處罰也要以事實為依據,問清原委,否則,不但影響工作進度,還會給人留下形式主義的問責的印象。

目前,針對此事全椒縣紀委監委已成立調查組,希望能將此事原委調查清楚,當事人及公眾都需要一個令人信服的結果。

若被通報人有問題,要以事實基礎,給出公平合理的處罰。若通報方存在“誤傷”,也要及時糾正,畢竟“黨紀”的嚴肅性不允許用來當做“顯示威嚴”的工具。(郭慧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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