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系統多措並舉為小微企業融資


小微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激發創新活力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據統計,截至2017年末,全國小微企業法人約2800萬戶,個體工商戶超過6500萬戶,合計佔全部市場主體的比重超過90%。我國小微企業長期以來面臨融資難問題,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財務管理不規範,信用信息缺乏,抗風險能力弱,信貸風險高。其中,信用信息不健全是限制小微企業融資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民銀行組織金融機構建成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作為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重要金融基礎設施,通過建立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傳播機制,在緩解小微企業信息不對稱問題、幫助其獲得融資支持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未來,在繼續鞏固信貸信息充分共享的基礎上,需要進一步加大企業公共信息、公用事業信息、商業信用信息共享的力度,更好地發揮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

徵信系統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情況

徵信系統已經在全國範圍內為小微企業建立了信用檔案,實現了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

企業徵信系統本質是為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與小微企業相比,大中型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較完善、信息透明度高,除了通過銀行間接融資之外,能夠通過評級機構評級進入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小微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很多沒有信貸記錄,反映其生產經營狀況的公共信息、商務信用信息、公用事業信息可得程度低。銀企信息不對稱使銀行對小微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缺乏評估依據,使得銀行面臨較高的信貸風險,審貸成本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審核門檻較高,信用貸款佔比較小。徵信系統通過採集、整理、保存、加工小微企業及企業主個人信用信息,幫助小微企業建立信用檔案,助力放貸機構評估信用風險,成為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工具。

目前,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在全國範圍內不僅收集了個人、大中型企業信用信息,還收集了所有與銀行發生信貸關係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信用信息,以及大量沒有信貸信息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的非信貸信用信息,幫助小微企業及小微企業主建立信用檔案。

截至2018年6月底,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接入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分別為3290家、3352家。企業徵信系統收錄企業和其他組織2534.3萬戶,其中有信貸記錄的企業和其他組織715.6萬戶;企業徵信系統共收錄小微企業625.99萬戶,其中發生信貸業務的有313.04萬戶。個人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9.6億人,其中有信貸記錄的自然人有5億人,有個人經營性貸款記錄的自然人有4879.9萬人(含已結清的人數),據判斷,其中,絕大多數為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

徵信系統收集的小微企業信用信息以信貸信息為核心,還擴大收集了反映其信用狀況的非信貸信用信息。人民銀行從2005年開始與多個部門合作,拓展采集非信貸信用信息。主要信息種類包括:一是公共信息,包括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及其他行政處罰信息;二是公用事業信息,包括部分地區電費欠費信息、企業水費欠費和繳費信息;三是企業間商業信用信息,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探索採集應付賬款履約信息,還處於初期探索階段;四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截至2018年6月底,徵信系統已採集的非金融信用信息共61.59億條記錄,其中企業信息0.48億條,涉及972.3萬戶企業;個人信息61.11億條,涉及2.31億自然人。

徵信系統支持小微放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提高其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能力

為幫助小微放貸機構使用徵信系統防範信用風險,強化其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能力,近年來,徵信中心一直在積極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村鎮銀行等小微機構通過多種方式全面接入徵信系統。徵信中心於2014年建成小微機構互聯網接入服務平臺,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小微放貸機構提供互聯網接入和查詢渠道,有效提高了接入效率,小微機構接入數量快速增長。截至2018年6月底,通過小微機構互聯網接入服務平臺,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分別累計接入小微放貸機構1430家、1478家,小微放貸機構通過該平臺累計查詢個人信用報告549.6萬次,累計查詢企業信用報告4.9萬次。

開發多種徵信產品,為放貸機構評估小微企業信用風險提供支持

一是向機構用戶提供信用報告查詢服務。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是徵信服務的基礎產品,客觀記錄、呈現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歷史,主要涵蓋企業和個人基本信息、信貸信息、公共信息和非金融負債信息。信用報告作為“經濟身份證”,深入應用於金融機構貸款審批和貸後管理中。目前所有金融機構在貸前審批和貸後管理中都必查徵信系統,並將信用報告信息嵌入本行信貸業務管理系統,作為其信貸審批的重要信息參考,有效提高了信貸審批效率和信用風險管理水平。截至2018年6月底,企業徵信系統本年日均查詢27.7萬次,個人徵信系統本年日均查詢444.9萬次。

二是推出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信用報告,全面反映小微企業信用狀況。針對小微企業的信用特點,徵信中心開發了小微企業信用報告。該報告整合了徵信系統中的小微企業信息和小微企業主及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股東等)信息,實現對小微企業信用狀況的全方位展示,為金融機構判斷小微企業信用風險提供定量化參考,提升了小微企業信息透明度。小微企業信用報告於2015年2月上線,目前已實現全國性銀行推廣,並在6家地方性金融機構試點。截至2017年底,累計提供查詢3394筆。

三是開發多種徵信增值產品,為金融機構加強風險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目前,徵信系統圍繞放貸機構評估信用風險的需求,對放貸機構用戶提供關聯企業信息查詢、對公和對個人重要信息提示預警服務。2018年1—6月,關聯查詢產品對外提供主關聯企業查詢10.8萬戶,查得關聯企業1447.2萬戶;對公業務重要信息提示產品向機構用戶推送提示信息25.5萬條;個人業務重要信息提示產品向機構用戶推送提示信息3022.1萬條。同時,徵信中心開發了個人信用報告數字解讀產品(個人信用評分),這是我國第一個通用型零售信用風險管理工具,正在161家機構驗證試用。

多次降低小微放貸機構徵信成本

依據國家發改委批覆,徵信中心對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營銀行9類涉農及小微放貸機構實施優惠收費標準,9類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由每份120元累計降低至每份15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由每份8元累計降低至每份1元。

徵信系統促進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效果顯著

徵信系統為小微企業節約了融資成本,創造了更多的融資機會,降低了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提高了信貸資產的質量和數量,促進了信貸市場發展和宏觀經濟增長。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2014年公佈了《徵信系統對中國經濟和社會影響研究》的研究結論。

該研究表明:徵信系統為銀行提供了貸款審批時最缺少的小微企業的信用信息,降低了銀行和小微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使銀行能夠對小微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合理評估。徵信系統的使用促進銀行貸款流向信用狀況好、還款能力強的小微企業,降低資金風險,從而提高銀行向小微企業貸款的意願。以2012年的應用數據研究為例,對於沒有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銀行的平均貸款批准率為28.87%,而對於有良好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批准比例為54.56%,幾乎是前者的兩倍。2012年,徵信系統促進大、中、小微型企業的新增貸款分別為347億、370億、6750億元,佔同類新增貸款總額的3.21%、3.08%和27.55%。徵信系統對小微企業新增貸款的促進比例是對大、中型企業貸款促進比例的9倍。

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情況

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以下簡稱登記系統)是徵信中心根據《物權法》授權建成的我國首個基於互聯網的動產融資登記平臺,也是我國唯一的綜合性動產融資登記系統,已建成並平穩運行10餘年。據初步統計,我國大部分動產擔保交易已由徵信中心登記系統覆蓋,登記系統已成為我國一項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

登記系統採用國際先進的登記理念,是對我國登記公示方式的重要創新,支持應收賬款質押、應收賬款轉讓、融資租賃、保證金質押、存貨和倉單質押、所有權保留、動產留置權、動產信託等多種動產融資業務的登記和查詢,廣泛服務於商業銀行、租賃公司、保理公司、擔保公司、貸款公司等授信機構,保護動產融資交易安全,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雖無法律要求,但為規避交易風險,市場已自發將應收賬款轉讓、融資租賃等具有擔保性質的交易形式,以及存貨/倉單質押等在登記系統中進行登記。2007年登記系統法定登記與自發登記的佔比分別為90%和10%,而10年後的2017年佔比則變為29%和71%,自發登記在過去5年的年均增長率為24.4%。

截至2018年6月底,登記系統累計註冊登記和查詢用戶29萬個,其中登記用戶近2萬個,近6年平均增長率為25%。已註冊的登記用戶中,法人類機構1.4萬家,基本覆蓋銀行、融資租賃公司、保理公司、擔保機構、企業等所有從事動產擔保融資的各類機構。登記系統累計發生登記334.4萬筆,累計發生查詢1684.3萬筆。

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工作成效

作為服務於動產融資的金融基礎設施,登記系統在公示動產物權狀況、預防和解決權利衝突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促進了我國動產融資業務的發展,特別是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改進和完善。

10年來,登記系統支持下的應收賬款質押和應收賬款轉讓交易筆數年均增長率為18.7%,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額年均增長率為23%,世界銀行曾將我國該項改革作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樣本向全球推廣。

截至2018年6月底,應收賬款質押和轉讓登記中,出質人或出讓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累計初始登記達89萬筆,約佔初始登記總數的48%,超過31萬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通過應收賬款質押或轉讓獲得融資;融資租賃登記中,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累計初始登記達71萬筆,約佔初始登記總量的87%,惠及53萬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動產融資登記法律效力不斷提升

實踐中,我國動產擔保登記機構分散、登記公示效果差、新型動產擔保業務無處可登、無法律效力等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小微企業利用動產獲得融資的癥結所在。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為充分發揮登記保護交易安全的作用,徵信中心通過地方試點和全國推進相結合的方式推動登記的法律效力,並取得積極成效。

融資租賃登記法律效力取得新進展。在天津等地方實踐的基礎上,2014年徵信中心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和人民銀行出臺《關於使用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通知》(銀髮〔2014〕93號)。通過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共同作用,確定了融資租賃登記全國範圍內對抗第三人的司法效力,促進融資租賃業務顯著增長。徵信系統數據顯示,金融租賃公司融資額2017年較2013年增長了115%;登記系統數據顯示,融資租賃登記筆數2014年較2013年增長174%,之後一直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應收賬款轉讓登記法律效力取得新進展。在徵信中心的積極推動下,自2010年開始,應收賬款轉讓登記逐步得到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規範性文件的支持。2017年,徵信中心推動總行發佈修訂後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將應收賬款轉讓登記納入規定,登記系統中應收賬款轉讓登記量近10年的平均增長率達53.6%;同時,推動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發佈《關於審理保理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審判委員會紀要(一)》,此外,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也在天津高院經驗的基礎上於2016年發佈《關於審理前海蛇口自貿區內保理合同糾紛案件的裁判指引(試行)》,分別確立了其轄內機構在徵信中心登記系統辦理應收賬款轉讓登記的公示和查詢司法效力。

其他登記業務取得地方性法律效力。天津市政府、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等下發一系列文件,確立了徵信中心登記系統中的存貨/倉單質押登記、保證金質押登記等在天津市轄內的司法效力。

地方擔保法律制度完善對動產融資促進成效顯著。如天津高院明確應收賬款轉讓登記的效力後,建設銀行天津地區國內保理業務餘額從2014年的10億元增長到2017年60億元,涉訴案件則從2014年的8個(涉案金額2億元左右)降為零。

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情況

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情況

為促進我國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的發展,徵信中心於2013年底組織建設了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融資服務平臺)。該平臺定位於提供信息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是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服務的延伸,通過集聚應收賬款融資參與各方,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確認對小微企業的應付賬款,增進小微企業信用,提高金融機構貸前調查效率,促成融資交易。應收賬款債權人可以通過融資服務平臺向債務人發送債權質押和轉讓通知,並通過接口便捷完成應收質押和轉讓登記。

目前,融資服務平臺已匯聚了大量的資金提供方和企業,各項功能得到參與各方的逐步認可和積極使用。截至2018年6月底,融資服務平臺累計註冊用戶14.9萬家,資金提供方用戶3.6萬家,債權/債務人用戶11.3萬家,促成融資12.5萬筆,融資金額超過7萬億元。

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工作成效

推動完善應收賬款融資法律政策環境。一是推動將應收賬款融資納入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2017年9月1日,經過積極推動,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頒佈,其中第20條明確了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係,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二是推動形成多部門應收賬款融資合力。中心積極推動總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聯合出臺了《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三年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推動核心企業和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

大力推動核心企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服務平臺開展系統對接,開展全流程線上應收賬款融資業務。順應供應鏈融資的線上化趨勢,徵信中心和分中心通過多措並舉,積極引導核心企業和金融機構與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系統對接,推動供應鏈整體加入平臺,開展全流程在線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目前,融資服務平臺已與長虹集團、奇瑞汽車、東貝電器等60餘家核心企業以及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等15家金融機構開展系統對接。其中,20家核心企業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3家商業銀行已實現對接並開展業務。

積極推廣政府採購類應收賬款線上融資業務模式。除核心大企業外,政府作為採購主體,也可以幫助小微供應商解決融資問題。目前,融資服務平臺已上線政府採購類應收賬款線上融資功能,珠海市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採購系統同步完成對接上線,金融機構可以在線瞭解採購計劃、中標公告和採購合同等信息,便捷開展政府採購線上融資業務。陸續有其他省市與融資服務平臺達成系統對接合作意向。

融資平臺服務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18年6月底,融資服務平臺累計註冊小微企業用戶6.7萬家,佔企業註冊總數的60%。融資筆數5.7萬筆,佔融資總筆數的46%,融資金額達2.6萬億元,佔融資總金額的37%。小微企業平均融資利率5.92%,低於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單筆融資500萬元以下的融資3.1萬筆,佔小微企業融資筆數的55%。

在線融資模式“多對多”服務效果初步顯現。目前,圍繞長虹集團、奇瑞汽車、牧羊集團等核心企業已有全國性銀行、地方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等多層次資金提供方提供全方位的融資服務。截至2018年6月底,累計已有13家核心企業通過系統對接上傳了78家供應商的賬款共2,824筆,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12家資金提供方為其中60家供應商提供融資超過4.8億元。通過融資服務平臺在線融資業務,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分別實現了T+0和T+1放款。貸款平均週期較傳統模式節省3-5天,融資時效性大大提高。

相關建議

目前,國內徵信系統的小微企業信貸信息共享機制已經建立,公共信息、公用事業信息、商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正在建立,這些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將共同為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環境,我國的營商環境將進一步得到改善。下一步,為進一步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建議進一步推動以下工作。

擴大非信貸信用信息採集範圍,加強徵信系統與動產融資服務系統聯動

公共信息、非金融負債信息、商業信用信息、支付結算信息等非信貸信息對於全面反映缺乏信貸記錄的小微企業信用狀況至關重要。但當前徵信系統對公共信息的收集嚴重不足,採集非信貸信用信息一直十分困難,雖然目前公共信息開放力度加大,但由於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公共信息可獲得性仍然不高,徵信中心在現有體制下難以建立有效的信息採集機制,對於一些關鍵、重要的非信貸信用信息,如工商登記註冊信息、法院判決信息、繳稅信息、海關進出口經營信息、支付結算信息、社保繳存信息、商業信用信息等未能取得重要突破。

下一步,徵信中心將加強與有關政府部門、法院等公共部門、公用事業單位、金融機構的溝通,加強對公共信息、非金融負債信息、商業信用信息、支付結算信息的採集。按照“需求導向、先易後難”,“數據具有較高重要性、信息條件好、合作意願強”的原則推動建立有效的非信貸信用信息採集工作機制,進一步擴大信息採集覆蓋面。

此外,徵信系統與登記系統、融資服務平臺作為國家的金融基礎設施,分別從信用信息共享、物權公示和應收賬款融資供需信息中介的角度,為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徵信中心作為服務市場主體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將積極發揮三個系統的協同性,通過小微企業信息共享、增進小微企業信用,推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

繼續擴大信貸市場覆蓋面,支持金融普惠

徵信中心將立足社會融資規模口徑,積極推動將新型放貸機構納入徵信系統。繼續推進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的接入工作;將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小微機構接入徵信系統,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和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

豐富徵信產品,構建多元化的產品服務體系

緊密圍繞放貸機構信用風險管理和信貸市場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徵信服務方式,提升徵信產品創新能力,加大系統數據挖掘和應用力度,改進和完善信用報告基礎產品和增值產品,形成獨具特色的適合評價小微企業信用狀況的多元徵信產品體系,為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徵信產品。

推動建立統一動產融資擔保登記系統

目前,我國對建立統一動產融資擔保登記系統已基本達成共識。2016年1月,國務院印發的《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國發〔2015〕74號)中明確,“開展動產質押貸款業務,建立以互聯網為基礎的集中統一的自助式動產、權利抵質押登記平臺”。2016年10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指出“推動動產質押統一登記立法,建立以互聯網為基礎、全國集中統一的動產和應收賬款等財產權利質押登記系統”等。徵信中心將從以下三方面開展下一步工作:

一是在不斷完善登記系統功能,進一步提高登記和查詢服務的可拓展性、友好性、安全性和便利性的基礎上,藉助《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修訂的契機,開展對用戶的宣傳培訓工作;擴大應收賬款轉讓登記、存貨與倉單質押、保證金質押登記應用範圍。

二是與保理專業委員會、銀行專業委員會等共同參與最高人民法院保理相關司法解釋起草工作,推動確立應收賬款轉讓登記的法律效力;與行業監管部門共同推進融資租賃登記立法,提高融資租賃登記的法律效力層級。

三是藉助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編纂工作契機,在法律層面建立起統一的動產擔保制度和統一的登記公示系統。結合徵信中心在動產擔保登記工作方面積累的經驗,通過與全國人大、國務院等立法機關多方面的溝通,研究和提出建立登記機構統一、登記程序統一、登記效力明確、涵蓋各類動產和權利擔保形式的動產統一登記立法建議,推動我國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制度建設。

進一步推廣應收賬款融資服務範圍

一是在全國大力推廣融資服務平臺在線供應鏈融資業務模式。供應鏈核心企業的參與意願仍然是小微企業開展應收賬款融資的重點和難點。需要聯合有關部門綜合施策,創造良好的供應鏈融資環境,提高核心企業參與供應鏈融資的積極性。同時,今年是《專項行動方案》實施的關鍵之年,需要繼續深入落實方案有關內容,通過宣傳培訓、調研走訪、政策支持等形式,鼓勵引導更多的供應鏈核心企業與融資服務平臺對接,為小微企業開展在線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提供便利,推動《專項行動方案》儘快取得實際效果。

二是引導金融機構完善應收賬款融資產品和制度流程。推動更多的金融機構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開展系統直連。在此基礎上,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線上應收賬款融資配套制度和產品,改進小微企業的風險評估機制,優化應收賬款融資的業務流程,提高小微企業的融資效率。(轉發自中國信用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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