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一罰了之?汙點、偷稅“烙印”,也不帶走嗎?

范冰冰一罰了之?汙點、偷稅“烙印”,也不帶走嗎?

藝人範爺從稅局出來,轉身,就“實錘"了範粉,"感覺到了你們心心念念",“想你們"。

範粉可別當真,這僅是範爺當街秀了個臉譜,千萬別讓搽在臉蛋上的厚道的脂粉誆騙了。

範爺一出稅局,就眼見秋高氣爽,拍拍屁股,沒事了,再過幾天,什麼綜藝呀跑女呀,什麼美廚娘呀,等等一杆子“真人秀",等著範爺重出江湖去大秀一場呢。秀了,就有銀子賺,白花花的再入口袋。別和我說八億九億,只要真人能秀,幾天的事,錢就重回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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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爺手掩秋陽,心放鬆著。即使偷了一一稅也是偷,錢包也是偷。偷人錢包的抓住了進了派出所,如被刑拘還要留下個案底,身上從此有了汙點,再犯了,就是有案底的人了。

藝人們偷了不算偷,如果算偷,去哪找個案底?再犯偷癮了,竊了稅,也就是再交個罰款,出了稅局,仍然是藝人什麼"爺",沒事人似的,依然光耀四方。

如果是有案底的小偷就不同,案底不僅跟著終老。如再犯罪也深了,比初犯要多關時日。還是藝人好,偷了,卻不算偷,好似偷的是"光彩",臉依然厚厚的脂粉,泛著粉紅色的光。過往史也不會因偷了稅而有失光芒,光芒一點不少。出了稅局還是粉色的身世,身上連個汙點“烙印”都沒有!絕對粉紅色的記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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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爺也好,範姐、範藝人也罷。偷了稅也是偷,也不比眼中的小偷與賊,強上幾分。如果說藝人偷稅,不屑與街邊偷人錢包的賊為伍,既然都是偷,誰與誰為伍又何妨呢?也較不出個哪個高尚那麼一點點,哪個低賤那麼一點點。手都是伸出去掏別人的腰包,連聲招呼都沒打就心安理得地拿走了本不屬於自家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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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的偷與賊人的偷好似有本質區別。藝人是搽了粉竊了個稅,賊人連粉都不抹了,裸著手憑著技巧偷了。有粉的和沒粉的怕是偷的境界不一樣吧,藝人偷個稅就是一個惡意的玩偶。賊人偷個包就是一個人人喊打的惡人。

範爺偷完稅,前呼後擁地去交罰款,然後又前呼後擁自在地出了局。臉,還是粉光的,比以前還粉著呢。偷兒們就落個寂寞了,自己被扭著或扣著進去了,又肩著帶著汙點的案底,灰溜溜地消失在人群中,沒臉似地遁形了。

范冰冰一罰了之?汙點、偷稅“烙印”,也不帶走嗎?

藝人範,可以一罰了之?依然光鮮于影圈?依然憑其表面臉蛋上的厚脂粉圈著粉絲?依然可以大秀於綜藝?

交了稅,完事了。汙點呢?偷稅烙印呢?統統不關爺的事。個人信用呢?不降級不拉黑?即使罰了個八九個億,個人信用也好著呢,連點黑都沒有。出鏡!秀場!一個都不能少。

范冰冰一罰了之?汙點、偷稅“烙印”,也不帶走嗎?

平時我們遲幾天還款都要將個人信用降級或拉進黑單。一個公眾藝人偷了那麼多,個人信用一點汙點都沒有?還可以披金戴銀出鏡?許多藝人怕的不是罰點錢,怕的是連累了個人信用。怕是不能風風光光去拍片了,怕的是美廚娘什麼秀不再找了。看來是想多了,也是扯淡了。該拍戲拍戲,該信用就信用了。連記憶都是一路粉色色的。

偷了過億的稅,連個汙點都沒有,羨慕嫉妒恨死了地球那端的美國公民。不帶走一絲汙點,只帶走彩雲。沒有敬畏哪來廉恥?

不出時日,藝人範依然心心念念,去走她的紅地毯了……

范冰冰一罰了之?汙點、偷稅“烙印”,也不帶走嗎?

美國人怎麼能不羨慕!

美國對偷稅漏稅者,一旦查實,懲戒之重,罰款或入監,個人信用蒙羞入黑……一輩子翻身很難!藝人難以承受之重!轉身實錘腦粉的心情怕是沒有了。綜藝秀個場,也只能是個夢了。

范冰冰一罰了之?汙點、偷稅“烙印”,也不帶走嗎?

本文到了結尾,句號還是點不下去,似乎意猶未盡,只能拾遺補缺了,引用個資料權當本文“句號”一一

【“美國有一套完善的稅收體制,一旦納稅人被認定為偷稅,他將面臨5年以下的監禁、鉅額罰款、兩者並罰中的其中一種!不僅如此,偷稅還會被記錄在個人檔案和美國的徵信報告中!影響的除了個人信用分數之外,上到個人財產的買賣、出租、貸款,下到孩子上學、醫療、保險,都將會受到影響!和中國的稅收體制相比,在美國逃稅,可能這輩子都會被打上標籤,永遠翻不了身!"】

如果這樣,我們的藝人也再也不好偷個稅尋份開心了。

範爺也不會沐浴秋陽心情大好,與粉絲"心心念念"了。

一一沒那個大好的心了。真的也該找回心心念唸的廉恥了。

一一人民日報也不會因此憂心呼籲了:不會給問題藝人舞臺機會,不讓問題藝人招搖於世,不讓問題藝人誤導青少年!

(本文關於美國納稅體系及人民日報論點,均引自網絡,如有不當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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