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水源地整治 12個省份未達要求

环境部:水源地整治 12个省份未达要求

新京報快訊(記者 鄧琦)生態環境部今日(10日)消息,按照專項行動部署,2018年年底前,長江經濟帶縣級、其他省份地市級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共涉及31個省(區、市)276個地市1586個水源地的6251個環境違法問題整治。截至11月7日,545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87.3%。

目前,還有12個省份任務完成率未達到序時進度要求,分別為江西、天津、黑龍江、江蘇、廣東、貴州、吉林、廣西、重慶、山西、北京、甘肅,後續工作壓力較大。

記者獲悉,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曾致信尚未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務的相關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請其高度關注並督促整治。同時,生態環境部繼續強化倒排工期、信息公開、技術支撐、信息溝通等9項措施,持續推進問題整改。

從目前進展情況看,上海、寧夏、湖南、青海等4省份已率先完成水源地環境整治相關任務,並分別建立完善適合本地特色的工作機制。

內蒙古、河北、山東、湖北、遼寧、浙江、西藏、新疆、河南、陝西、福建等11省份任務完成率達到90%以上;四川、安徽、雲南、海南等4省份任務完成率均在85%以上,達到序時進度的要求。

從各地市完成情況看,在涉及的全國276個地市中,湖南長沙、山東日照等100個地市已全部完成相關整治任務。

一些地市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對遲緩。甘肅臨夏、江西鷹潭、安徽阜陽、新疆阿勒泰、廣東河源、江蘇揚州等6個地市任務完成率低於50%。

生態環境部表示,距離今年年底不足60天,餘下問題多是一些“硬骨頭”,任務仍十分艱鉅。在尚未完成整治任務的省份中,5省份剩餘問題超過50個,依次是廣東(197個)、江蘇(73個)、雲南(73個)、廣西(66個)、江西(65個),佔剩餘問題總數的60%。

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已進入攻堅階段,對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將緊盯不放,督促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確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新京報記者 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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