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億買的房1.3億就賣出去了,淨虧損2700萬,她為何怎麼做

大家都知道,在娛樂圈,明星掙錢是特別快的,不管是拍電影、拍電視劇、拍廣告、代言產品、還是自己開店,都是特別掙錢的。所以娛樂圈中的明星都會很有錢。明星們的房子了會非常的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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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臺灣媒體爆出林志玲將自己手中的一套豪宅出售,售價1.3億新臺幣(約合人民幣2900萬元)。而2年前,林志玲買入這套豪宅時,花了1.57億(約合人民幣3500萬元),生生損失了2700萬(約合人民幣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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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作為國內知名的女演員、女藝人,他的房子應該是位於非常好的地段。價格定然不菲,而且隨著近幾年房價的不斷上漲,好地段的房子一直在升值,按理說想她這套房子就算不漲價,也應該不會貶值,但是林志玲卻賠錢買了出去。這一舉動讓人們紛紛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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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房子是林志玲2016年購買的房產,當時是按照市場價的75折購買的,成交價為1.57億新臺幣(約合人民幣3500萬元),而在今年上半年的時候臺媒報道說,林志玲因為近些年在大陸發展,為照顧臺灣的家人便將賣房的決定權全交給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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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就有傳言說林志玲有意留下較有感情的“百達富麗”,脫手“力麒麒御”,以一坪平均成交價約92.6萬臺幣計算,林志玲這回賣掉多餘的房產,扣掉成本約可多進帳千萬。但是對這條傳言林志玲並沒有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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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幾個月,林志玲將這套房子虧本賣出,而且對於售賣房產的原因,林志玲方面對臺灣媒體稱“不願多做回應”。按常理來說,如果不是緊急用錢的話,誰都不會將這種房子低價出售,所以,很多人猜測林志玲可能遇上事了,因為某些原因導致極度缺錢,所以,她才會賠本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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