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電子商務法來的不晚,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摘要:國家的法案的出臺,將造假,偽劣,不合規的黑心商家擋在門外,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強勢!電子商務法來的不晚,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今天看到表決通過的電子商務法“電商平臺未盡到資質審核義務最高可罰款200萬元”作為一個經營者又是消費者的我,是非常解氣的,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強勢!電子商務法來的不晚,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每每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利益遭遇損害時,維權是非常難的,按照道德標尺來講:“舉頭三尺有神明”有沒有神明我不知道!但是生活中當我們消費者在收到貨品時直至吃到肚子裡,你我都不可能拿個攝像機全程攝像留存證據,所以在維權的時候客服都會想出一堆讓你想罵人的理由去搪塞你。

強勢!電子商務法來的不晚,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維權成本你跟他們耗不起,你我不可能為了幾十或幾百塊錢去走司法程序,時間成本拖不起! 即便是有個案,也會成為媒體跟蹤的頭條出現在觀眾的視野裡,作為吃瓜群眾的你我也只能為這哥們的勇氣點贊,凡是被媒體關注為頭條的,都是因為他太典型了。

電商平臺抓住了你的心裡,拖啊拖!拖到最後協商解決!讓哥們你長點記性,別沒事老告我!

強勢!電子商務法來的不晚,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當我們消費者利益受到侵害,在與客服人員對完話術後,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怎麼辦,我想你我的辦法都一樣,問“度娘”按照度孃的方法能解決嗎?

答案是:“不會”!

電子商務法規定:“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商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電商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臺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國家的法案的出臺,將造假,偽劣,不合規的黑心商家擋在門外,從源頭解決才是治病良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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