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撤销编制,近千万人将受影响?

编制问题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要不然拼死拼活进入体制为了什么?但是,事业单位改革却从2011年开始启动,到2018年已经过去了7年时间,虽然变动不大,但确实在变,更有消息称,在2020年前,事业单位会全部完成改革。那改革后会带来哪些变化?具体内容分析如下:

现有事业单位种类繁多,一共包括十八大类。但是在改革之后,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后期将会被划分到公务员序列中,这类事业单位中的一小部分人员后期可以转为公务员编制,毕竟公务员行政编制才更适合运用行政职权。

举例来说,这类事业单位包括:由于行政机构限额不足,被迫作为事业单位存在的事业局,如很多县区的教育局、文体局都是事业局,持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使用事业编制;各类行政执法队伍如路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执法队等;各类监督管理队伍如环境保护监察中心等;由法律授权或政府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如特种资源管理办公室等。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后期应该会逐步转为企业管理,而原有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管理,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所谓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所谓公益二类,是指应具备以下条件的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改革后,公益二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将实行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应该可以说这三类事业单位中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受到的影响是最小的。

目前来看,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医疗和教育这两个领域。800万公立医院编制人员,230万的高校在编人员,会在改革中失去编制,而高校和医院将采用全员合同聘用制。但具体会如何变化,我们还是要静观其变,但有一点,进体制肯定会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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