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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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2019年起: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第十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实务理解

2019年起: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提醒:“工资条”必须有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正确对待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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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资条?工资条,实际上是指法律规定的个人工资清单。

工资条不仅是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书面凭证,也让劳动者个人可以及时了解其各项收入、社保、福利情况的,在劳动纠纷中还可作为确定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证据。

为了更好维护个人权益,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七看一保存”是怎么回事。

1、看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与企业沟通无效的,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工资条拿到手后,得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人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

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3、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或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4、看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5、看个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10月起标准按5000元计算。拿到工资条后,还得看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

6、看企业年金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查看企业年金缴费情况。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而言,劳动者可查看企业缴费是否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以及职工个人缴费情况。

7、看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查看职业年金缴费情况。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8、保存

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现在大家对自己钱包里的钱是不是更加了解了?不会看工资条可能会吃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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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东地税、工人日报、xiaochenshuiwu,人力学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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