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錘!國務院喊你升級“雙創”版本

實錘!國務院喊你升級“雙創”版本

9月18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以下簡稱“新《意見》”),與2015年6月16日印發的《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以下簡稱“老《意見》”)相比,同樣是32號文,同樣是“雙創”,不同的是“雙創”版本。

新《意見》提出,打造“雙創”升級版,實現8大升級:“雙創”環境升級、“雙創”發展動力升級、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升級、“雙創”平臺服務升級、“雙創”金融服務升級、“雙創”基地升級、“雙創”政策落實升級。

陽光所高級合夥人、股權投融資專家朱昌明律師認為:新《意見》要求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大幅降低創新創業成本、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增強科技創新引領作用、提升支撐平臺服務能力,甚至祭出“虧損的創新型企業上市”“同股不同權”等大招,直指問題根源,可謂及時雨,讓創業企業看到希望,增加“雙創”信心。

新《意見》到底有哪些新舉措?今天,朱昌明律師給大家解讀“雙創”升級版。


實錘!國務院喊你升級“雙創”版本


一、“雙創”存在哪些問題

國務院早在2015年就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視為發展的動力之源,視為擴大就業、實現富民之道的根本舉措。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現有“雙創”環境和機制不能適應新的要求。

2018年以來,創投機構從過去普遍實行20%所得稅政策可能調整為最高35%的傳言導致創投行業迎來至暗時刻;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會保險費將大幅增加創業企業的人工成本從而引起企業倒閉潮;金融去槓桿等因素導致創業企業融資困難;P2P暴雷和資管新規加劇了投融資業的恐慌氣氛……新《意見》也明確指出,“雙創”存在如下問題:

※ “雙創”存在創新創業生態不夠完善

※ 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尚不健全

※ 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還不充分

※ 創新創業國際合作不夠深入

※ 部分政策落實不到位

國務院能正視上述問題的存在,如此迅速推出“雙創”升級版讓人始料未及。

二、“雙創”升級目標

《意見》給出的“雙創”升級目標可概括為:“二升”、“二融”、“一強”、“一湧”,“二升”即“雙創”服務全面升級和創業帶動就業能力明顯提升,“二融”即大中小企業“雙創”價值鏈有機融合和國際國內“雙創”資源深度融匯,“一強”即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能力顯著增強,“一湧”即高質量“雙創”集聚區不斷湧現。

三、明確部門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老《意見》雖然也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協調聯動”等要求,並建立由發改委牽頭的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但是並未直接明確任務分工和工作責任,容易導致工作邊界不清和推諉現象發生。

新《意見》每條舉措都明確了分工負責部門,經統計,參與“雙創”升級版工作並在新《意見》中被安排較多分工的十大部門包括:發展改革委20(即負責20件舉措落實,下同),科技部16,財政部15,工業和信息化部1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11,教育部9,銀保監會6,人民銀行6,市場監管總局4,稅務總局4。

發展改革委是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牽頭部門,科技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也責任重大,只有各部門和各地方政府按照分工出臺各項支持創業創新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新《意見》確定的各項政策措施才能落實到位。

四、“雙創”環境升級

“雙創”環境升級的舉措包括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新《意見》在老《意見》提出的為“雙創”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開展企業簡易註銷試點、建立和規範企業信用信息發佈制度等基礎上,要求進一步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全面推廣,構建信用承諾、信息公示、信用分級分類、信用聯合獎懲等全流程信用監管機制。

此外,新《意見》加快建立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完善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加快建設“網上社保”,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盤活存量、閒置土地用於創新創業。

五、“雙創”發展動力升級

“雙創”發展動力升級的舉措包括財稅政策、政府採購、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新《意見》有如下亮點:

1.明確提出減稅降費,尤其是降低社保費率以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無疑給廣大企業吃了定心丸。

2.首次提出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

3.大型科技企業集團、重點研發機構將承擔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的重任,要求設立創新研究院。

4.在加強創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礎上,新《意見》強調建立完善以知識產權融資和交易為核心的管理服務體系。

六、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

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的舉措主要是鼓勵科研人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退役軍人、歸國和外籍人才以及更多群體投身創新創業,新《意見》的新穎之處在於:

1.在老《意見》支持科研人員、大學生、農民工、境外人才來華創業的基礎上,將退役軍人、女性、港澳臺青年、少數民族地區居民納入創業群體,首次提出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將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全部納入培訓範圍。

2.改革科研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重要依據,新的考核指揮棒將引導科研人員積極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業(明律師:科研人員不創業,後果很嚴重)。

3.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課程被納入高校必修課體系,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明律師:這個指揮棒一轉將影響全體大學生,為“雙創”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

4.支持退役軍人參加創新創業大會和比賽(明律師:今後國內眾多創新創業大賽中又將多了一項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大賽,退役軍人部要開始籌備大賽了)。

七、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升級

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升級的舉措包括創新型企業引領帶動、高校科研院所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新《意見》打破對職務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禁區,首次提出試點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這必然極大激發科研人員的科技創新的熱情和積極性。

此外,新《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一定比例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和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給予獎補,技術掮客大有前(錢)途。

八、“雙創”平臺服務升級

“雙創”平臺服務升級的舉措包括提升孵化機構和眾創空間服務水平、搭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平臺、推進工業互聯網發展、完善“互聯網+”“雙創”服務體系、打造“雙創”大賽品牌,新《意見》與老《意見》相比,吸收了好的“雙創”經驗並上升到政策高度。

1.高度重視企業內部創業,首次提出鼓勵大中型企業開展內部創業,鼓勵企業參股、投資內部創業項目;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明律師:明顯借鑑了海爾集團在企業平臺化、員工創客化等管理創新成果)。

2.在繼續紮實開展“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全國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中央企業熠星創新創意大賽、“創青春”中國青年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婦女創新創業大賽等品牌賽事活動的基礎上,還強調對各類賽事活動中湧現的優秀創新創業項目加強後續跟蹤支持(

明律師:隨著創新創業大賽的日益增多,創業導師和大賽評委明顯不夠用了)。

此外,新《意見》要求深入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推進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形成多層次、系統性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可以預見,工業互聯網領域必將成為創業熱土。

九、“雙創”金融服務升級

“雙創”金融服務升級的舉措包括金融機構有效服務“雙創”融資、創業投資支持“雙創”、拓寬“雙創”直接融資渠道、差異化金融政策支持“雙創”,新《意見》在“雙創”金融服務方面有突破、大突破、重大突破,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1.明確創投機構稅負不增加和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要求抓緊完善進一步支持創業投資基金髮展的稅收政策(明律師:投資人再也不用擔心實施累計遞增至最高35%的所得稅稅率了,至暗時刻已經過去)。

2.支持發展潛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創新型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

明律師:重點是虧損的創新型企業可以上市了,但是如果將企業限定在獨角獸群裡,意義其實也不大。至於新三板啥的請自動忽略,沒有企業會去新三板了)。

3.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發債融資,穩步擴大創新創業債試點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明律師:中小企業歷來與發債無緣,如果能利用債券融資,可謂善莫大焉)。

4.首次提出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並相應推動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資本市場相關規則(明律師:“同股不同權”從根本上顛覆了傳統公司法堅持的同股同權原則,過去,眾多科技企業去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同股不同權”在國內行不通。但是“同股不同權”又有現實的巨大需求,在人力資本居於主導地位的科技企業,人力資本可能對公司的貢獻是貨幣資本的10倍或100倍,因此賦予擁有人力資本的管理團隊10倍或100倍投票權,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如果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將帶來公司治理的機制的重大轉變,股權結構將不再是千篇一律而是豐富多彩,股權律師將大有可為

)。

十、“雙創”基地升級

“雙創”基地升級的舉措包括打造科技創新策源地、培育“雙創”集聚區、“雙創”示範基地引導示範、“雙創”國際合作等,但核心是打造區域“雙創”基地:

1.北京、上海作為科技創新中心,要進一步夯實創新基礎,加快建設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世界一流學科集群。

2.粵港澳大灣區定位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要探索建立健全國際化的創新創業合作新機制。

3.推進雄安新區創新發展,打造體制機制新高地和京津冀協同創新重要平臺。

4.充分發揮長三角示範基地聯盟作用,推動建立京津冀、西部等區域示範基地聯盟,促進各類基地融通發展。

十一、“雙創”政策落實升級

“雙創”政策落實升級的舉措包括強化“雙創”政策統籌、細化關鍵政策落實、“雙創”經驗推廣,新《意見》首次提出建立容錯免責機制,鼓勵各地方先行先試、大膽探索,解除各地方出臺和落實“雙創”政策的後顧之憂(

明律師:最近容錯免責機制很火,國企改革要建立容錯免責機制,“雙創”更是有必要建立容錯免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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