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志願者送國旗是“碰瓷兒” 事後要培訓志願者是“甩鍋”

让志愿者送国旗是“碰瓷儿” 事后要培训志愿者是“甩锅”

遺憾,質疑,憤慨。這兩天,蘇州太湖馬拉松“志願者兩遞國旗致中國選手丟冠事件”,爭議不斷。

“沒有任何理由和藉口扔國旗。”賽後,一波突如其來的譴責,將這名中國運動員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痛失冠軍卻還要道歉。

“成績比國旗更重要?”的確,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中國選手與非洲選手並駕齊驅的機會並不多見,如今終點就在眼前,如此關鍵時刻,到底是衝向終點,還是彎腰撿起溼重的國旗?若撿起,體力透支,節奏打亂,奪冠機會全無;若不撿,國旗是國家的標誌和象徵,不容侮辱和踐踏。

可仔細想想,何引麗確實很冤。

如果說何引麗最初就身披國旗上場,為爭冠軍扔掉國旗,那麼輿論譴責再激烈也不為過。可問題在於,國旗是半路強行塞過來的。原本目標明確,奮力奪冠,卻“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挖了一個進退兩難的“坑”。這不禁讓我們想到這樣一個場景:我們原本開車在高速路上疾馳,猛然竄出一人橫臥車前。

這樣說來,如此“故意坑人”與碰瓷兒真沒什麼兩樣。

让志愿者送国旗是“碰瓷儿” 事后要培训志愿者是“甩锅”

那麼到底是誰,讓這名中國選手陷入如此兩難、尷尬的局面?

很明顯,直接起因是衝入賽道強塞國旗的志願者。

一切場外因素的干擾,對於運動員來說,都會產生影響。因此,諸多媒體和網友將中國選手錯失冠軍的原因歸結於志願者,現場解說人員也在比賽中“吐槽”志願者太過業餘。確實,根據國際田聯手冊的有關規定,終點前只允許兩名工作人員手持橫幅帶等待冠軍,連裁判長都不可以踏上賽道。兩名志願者先後衝上賽道給選手遞國旗的行為,非但不專業,更涉嫌違規。

但是,志願者兩次衝上賽道強塞國旗,賽事的主辦方顯然難辭其咎。歸根結底,是主辦方的賽事規定出了問題。

根據媒體報道,11月18日,蘇馬運營方相關人士表示,讓中國選手披國旗衝線是“奔跑中國”系列賽中的一個環節,但這次事件出現了意外,之後在舉辦賽事中一定會對志願者不遺餘力地培訓。19日,賽會主辦方回應,馬拉松前三名中國選手身披國旗衝線,這個是“奔跑中國”系列賽事的具體要求。

原來,讓選手身披國旗衝線,是主辦方賽事規定的“標配”。

只可惜,這次安排,出了意外,誤了大事。

國旗代表著國家的主權和尊嚴,凝聚著每個公民的家國情懷和愛國熱情。身披國旗衝向終點,是每個運動員的夢想,是無數觀眾翹首以待的激動時刻。但愛國摻不得半點虛假,如果僅僅為了賽事宣傳,甚至是出於商業用途考慮,而要求運動員必須身披國旗衝向終點,那麼這種“炒作式”的手段,非但不是愛國,反而是對國旗的一種玷汙和褻瀆。

當前,國旗的保護和規範使用已經上升到法律高度。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尚無對體育賽事中運動員身披國旗明確規定,但“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不容漠視,人人都必須提高警惕。

愛國是一種信仰,是一種深埋內心的力量。愛國,不需要作秀,更不需要“賽場遞國旗”這樣的形式主義。同時,作為越來越受全民歡迎的體育賽事,馬拉松本身的專業和規則,體育精神的純粹,比任何形式都更重要。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對體育比賽不認輸、不服輸、堅持到底的精神和為國爭光的執著信念,本身就是運動員對愛國主義的最好詮釋。

總之,國旗,始終放在心裡;愛國,何懼他人言說!(作者: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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