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又涉及新罪名,比偷税漏税还严重!网友:但愿没事


几日前,就在大家以为范冰冰案因为缴纳近9亿罚款,而免于刑事处罚时,甚至连范冰冰本人,也开始在微博发布消息,跟粉丝互动起来,而江苏税务局的一条消息,彻底打破了这久违的平静。 大家都知道范冰冰有一家独资公司叫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这家公司范冰冰持有股70%,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同时她也是这家公司的法人。据了解这家公司是没有真实业务的,但它却向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不但为范冰冰提供了银行账户用于收款,还导致了他人少缴纳了税款,6570万元的罚款虽然已经缴纳,但她是这家公司的法人,这个问题就严重了,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额度太大,会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处以刑事责任。

从罚款中就看出范冰冰虚开的增值税金额应该远远大于50万,之前该事件的直接负责人是范冰冰的经纪人兼公司的财务穆晓光,但他现在已经被刑事拘,而作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管理层,是不是也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你们觉得呢? 只要税务局调查清楚,她很可能就无法脱身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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