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與報考軍隊文職衝突嗎?

近期,小夥伴們提出了很多關於軍隊文職的問題,其中提問最多的:本人已簽了三方協議,還能否報考軍隊文職?今天,小編就為小夥伴們分析一下。

簽了三方,與報考軍隊文職衝突嗎?

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

時效

三方協議,從簽訂至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作用

在畢業前夕至就業這個過渡期,給學生、用人單位及學校一個保障。明確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對於畢業生

簽了三方,就意味著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基本確定,畢業的時候學校發給派遣證。

對於用人單位

簽了三方就意味著招到了一名畢業生,要接收畢業生來就業,並且解決戶口、檔案等問題(有些一線城市不一定能解決戶口)。

對於學校

表示這個學生我們培養好了,可以完完整整的交給用人單位。這是教育培養工作的結束與就業交接的開始,也是就業率的憑據。畢業前必須將三方協議交到學校。

效力

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三方協議不同於勞動合同。三方協議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違約責任

如果學生本人不按三方協議就業,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三方協議,學生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的雙倍賠償,學生不能找到滿意工作的,用人單位要繼續執行協議。

如果你在畢業前實習的時候想辭職,只能去用人單位退協議,再到新單位籤協議,學校更改派遣證,然後到新單位去報到。這樣做有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講,你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原用人單位不會輕易退協議;學校也不會輕易給你更改派遣證。

簽了三方,與報考軍隊文職衝突嗎?

文職報考

考生參加軍隊文職考試,在軍隊人才網上報名。報名後,系統自動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初審,確認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考生一旦通過筆試,在政治考核這個環節,軍隊文職招聘單位必須調取考生的檔案。軍隊招聘單位是從學校(高校畢業生)或人才中介機構(社會人才)調取檔案,如果檔案調取不來,考生便失去了進入文職的機會。

問題來了,如果考生簽了三方協議,學校是不會把檔案隨便放出去的,學校只負責把檔案發給籤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

軍隊文職招聘單位在調取考生檔案時,必須順順利利,考生的檔案必須“乾乾淨淨”。無論考生什麼原因,造成和籤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或者和畢業學校有什麼瓜葛,這種事情和軍隊招聘單位沒有半毛錢關係,軍隊招聘單位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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