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金之镇代理自治州州长

昌吉日报讯 记者张璇报道:11月26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任命金之镇为自治州副州长,决定金之镇代理自治州州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8年11月2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金之镇为自治州副州长;

决定任命王效文为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任建品自治州商务(招商)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白金杰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窦青林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金之镇代理自治州州长的决定

(2018年11月2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金之镇代理自治州州长。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金之镇代理自治州州长

金之镇同志简历

金之镇,男,回族,1970年7月生,江苏镇江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7.07—1991.08 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91.08—1994.05 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科技处办事员、科员(其间:1991.10—1992.09尼勒克县财政局企业股挂职锻炼)

1994.05—1997.07 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商业处科员

1997.07—1999.07 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市场处副主任科员

1999.07—2001.07 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市场处主任科员

(1999.03—2000.12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学习)

2001.07—2005.01 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经贸流通处副处长

2005.01—2005.08 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5.08—2008.12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所长(其间:2006.02—2006.06天津大学新疆班学习;2006.12—2008.01挂职任吉木萨尔县委常委;2008.01—2008.12挂职任昌吉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12—2009.12 自治区经济研究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2009.12—2011.06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1.06—2012.06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新疆华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06—2012.09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2012.09—2013.06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3.06—2014.11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11—2016.07 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07—2016.08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区长人选(副厅长级)

2016.08—2018.0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委副书记、区长(副厅长级)

2018.01—2018.08 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8.08—2018.09 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兵团第六师党委副书记、副师长

2018.09—2018.11 五家渠市委副书记,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兵团第六师党委副书记、副师长

2018.11至今 昌吉州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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