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出臺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新規

記者黃麗瑾 通訊員熊健

為進一步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主體合法權益,近日,孝感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臺《孝感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及《孝感市市轄區住宅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對物業服務收費相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收費標準》從2018年12月1日起執行,

試行一年。

調價須經業主大會同意

《實施細則》規定,我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產主管部門制定。

其他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主體不得單方面決定調整收費標準,必須經業主大會同意。若未成立業主大會的,須經“雙過半”(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總人數過半數)的多數業主同意。

根據《實施細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住宅小區,應當依法成立業主大會,其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即:交付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50%的,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50%的,自首位業主入住之日起滿兩年且已入住戶數比例達到20%的。

按服務等級分級定價

根據《收費標準》,房屋交付之後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但建設單位向業主承諾減免的物業服務費以及尚未出售的房屋的物業費,由建設單位交納。

在孝感市市轄區,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服務等級分級定價,共分4級。具體標準為:多層住宅(無電梯):一級1.00元/㎡·月,二級0.80元/㎡·月,三級0.65元/㎡·月,四級0.50元/㎡·月。配有電梯的普通高層住宅:一級1.50元/㎡·月,二級1.30元/㎡·月,三級1.15元/㎡·月,四級1.00元/㎡·月。

面積核算方面,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按照已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建築面積計算;已出售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計算。

據悉,試行期間,已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尚未到期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到期後按新標準規定執行。

共有區域停車費歸全體業主

《實施細則》規定,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車位),物業服務主體不得收取停車費,可以收取物業服務費。利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場地為機動車有序停放收取的停車費,其收益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其管理、使用、收費等具體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優先用於物業小區停車設施設備建設維護,剩餘部分可以用於補貼物業服務費。

水、電、出入證(卡)等費用規定

《實施細則》規定,住宅小區供水、供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規定執行。對房屋裝飾裝修實行保證金管理的,由物業服務主體嚴格按照保證金標準、退還時間和相關責任的規定執行,不得以保證金、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築垃圾,清運費用由委託雙方協商約定。住宅區實行出入證(卡)管理的,物業服務主體應當為業主免費配置出入證(卡),每戶人員出入證(卡)不少於3張,車輛識別卡每車1張。

並且,房屋交付後空置期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物業服務費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空置期超過12個月的,業主按規定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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