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拘押時被作為重刑犯對待 外交部:不放人必將造成嚴重後果

法制晚報(新媒體編輯 高萬鵬)近日,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

當地時間12月7日下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對孟晚舟的保釋申請未做出裁決,聽證將在當地時間10日下午1點繼續進行。在此之前,孟晚舟繼續處於拘押狀態。

孟晚舟拘押時被作為重刑犯對待 外交部:不放人必將造成嚴重後果

12月8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就加方拘押華為公司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

樂玉成指出,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將在加拿大溫哥華轉機的中國公民拘押,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質極其惡劣。中方強烈敦促加方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加方要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同日,新華社發表時評《中國公民合法權益不容侵犯》,文中透露,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押之後,在未經審判定罪的情況下,就被作為重刑犯對待。而且,今年5月她剛做了頸部手術,加方也無相應的人道主義安排。

以下為評論全文:

連日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加拿大當局拘押一事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受到中方嚴正交涉、強烈抗議。

從法律上講,孟晚舟並未違反加拿大法律,加方卻偏聽偏信美國一面之詞,在孟晚舟轉機之時抓人,於法於理於情不容。華為公司通報,“關於具體指控提供給華為的信息非常少,華為並不知曉孟女士有任何不當行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也指出,“加拿大和美國方面均未向中方提供當事人違反兩國法律的證據。”而且,無論是按屬地還是屬人原則,加拿大當局都無權過問。

眾所周知,美方一貫讓其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長臂管轄”的霸道行徑早已為國際社會所詬病。但加拿大卻置國際規則於不顧,唯美國馬首是瞻,為美國的霸道做法埋單。

加拿大是常把人權放在嘴邊的國家,但在孟晚舟事件中,不分青紅皂白就抓人,將過境轉機的中國公民拘押,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拘押之後在未經審判定罪的情況下,就把當事人作為重刑犯對待,是對當事人極大的羞辱和人格的不尊重。孟晚舟有高血壓和睡眠問題,今年5月剛做了頸部手術,加方也無相應的人道主義安排。可以說,加拿大的做法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加拿大的做法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質極其惡劣,是對中加關係的嚴重損害。按照加拿大領導人自己的說法,他是提前知曉有關行動的,但他並沒有跟中方通氣,而是放任這種惡劣事件發生,助長美國單邊霸權行徑,傷害了中國人民感情。奉勸加方不要執迷不悟,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加方要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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