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機構改革明年1月底基本完成,涉及政法部門的有這些!

市县机构改革明年1月底基本完成,涉及政法部门的有这些!

日前,中央正式備案同意《中共江西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

12月7日,全省市縣機構改革推進會召開,標誌著我省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按照要求,我省市縣機構改革將在2019年1月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3月底前全面完成。

市县机构改革明年1月底基本完成,涉及政法部门的有这些!

政法君梳理了一下,在《中共江西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中提到:

★ 不再設立市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黨委政法委承擔。

★ 市縣黨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交由黨委政法委、公安局承擔。

★ 組建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有關部門的應急管理、消防管理、救災、地質災害防治、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相關職責、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門,作為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 重新組建市縣司法行政部門。將司法行政部門和政府法制機構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行政部門,作為市縣政府工作部門。

★《意見》明確,市縣要夯實基層基礎,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儘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鄉鎮(街道),強化基層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鄉鎮(街道)工作重心要轉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來。

市縣分類及黨政機構限額表

市县机构改革明年1月底基本完成,涉及政法部门的有这些!

(雙擊戳大圖↑↑)

根據《意見》,此次市縣機構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市縣機構限額範圍包括黨委工作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政府工作部門。市縣黨委和政府不設部門管理機構,不得在限額外設立機構。

《意見》明確,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全面清理限額外行政機構,規範管理掛牌機構、臨時機構、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從嚴從緊控制市縣黨政機構加掛牌子的數量,掛牌機構不單獨核定編制和領導職數,根除掛牌機構實體化和“事業局”。同時,嚴禁擅自增加編制種類、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設置的機構和崗位、擅自配備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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