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監察委移送“第一案”穆家瑩職務犯罪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连云港市监察委移送“第一案”穆家莹职务犯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12月10日上午,市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江蓉擔任審判長審理了贛榆區原政協副主席穆家瑩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私分國有資產罪、挪用公款罪一案,這是連雲港中院審理的第一起由連雲港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市監察委、市邊防檢查站、市第二人民醫院、開發區市政公司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共計70餘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穆家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將公共財物佔為己有,貪汙公款共計人民幣139.2842萬元,數額巨大,構成貪汙罪;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0.62萬元,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超越職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98萬元,構成濫用職權罪;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人民幣87.6771萬元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挪用公款人民幣6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構成挪用公款罪

法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在審判長主持下,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穆家瑩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被告人穆家瑩在最後陳述中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請求法庭能夠從輕處罰。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擇期宣判。

连云港市监察委移送“第一案”穆家莹职务犯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连云港市监察委移送“第一案”穆家莹职务犯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文圖/徐敏 方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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