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一房地產開發商因違規,被罰200多萬


臨汾一房地產開發商因違規,被罰200多萬


臨汾華飛化工有限公司棚戶區改造項目(嘉華苑住宅小區)位於河西區嘉泉村西北角,由臨汾華飛化工有限公司建設。該建設項目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規劃指標為容積率不大於3.0,建築密度不大於30%。該建設項目東側規劃為商業用地,現狀為建築物;西側規劃為道路,現狀為耕地;南側規劃為道路,現狀為道路;北側規劃為居住用地,現狀為建築物。

臨汾華飛化工有限公司棚戶區改造項目(嘉華苑住宅小區)存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動工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決定對建設單位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本機關已於2018年11月12日作出了“罰款2599076.7元(貳佰伍拾玖萬玖仟零柒拾陸元柒角)”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臨規法罰字(2018)第00011號),並於2018年11月12日送達。

聯繫人:劉戰強

聯繫電話:2223077

臨汾市規劃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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