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容留他人吸毒……通江这8名干部遭通报!

受贿、容留他人吸毒……通江这8名干部遭通报!

中共通江县纪委 通江县监察委员会

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1

通江县林业调查队原工作人员王麒麟违规获利和涉嫌犯罪问题。2013年底至2016年12月,王麒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集体山林林权流转并违规获利49万余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钱款50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非国家工作人员送钱款16万元。2018年11月,王麒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通江县烟溪乡四合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天柱、原村主任黄文强涉嫌犯罪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李天柱、黄文强在烟溪乡四合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编造完善流转山林林权资料,并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李天柱7.3万元、黄文强8.3万元)。

2018年11月,李天柱、黄文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通江县九层乡纪委书记王尊云违反生活纪律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王尊云与九层乡某村村民刘某莹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0月,王尊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九层乡纪委书记职务。

4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以工代赈办主任、副局长杨彬彬收受他人钱物和履责不力等问题。2014年底至2016年底,杨彬彬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礼品礼金;2015年12月,违规验收双泉乡、原三溪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0月,杨彬彬受到撤销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撤销县以工代赈办主任职务处分,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5

通江县诺江镇东城社区党员胡波恶意透支信用卡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11月,胡波以杨某平、何某平的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江县支行申请办理两张信用卡,通过刷卡消费的方式,长期透支其信用卡的额度用于酒吧经营,未及时归还透支款项。2018年3月13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判决胡波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胡波未偿还的下欠款,发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江支行。2018年10月,胡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

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村党员吴杰容留他人吸毒问题。2018年5月30日,吴杰因涉嫌在其入住的宾馆容留他人吸毒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5日被执行逮捕,10月25日被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吴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

通江县广纳镇段家坝村党支部书记何军违规向村民筹资等问题。

2010年4月至2013年1月,何军违规向段家坝村村民筹资3.202万元用于该村提灌站电力配套建设开支。2010年9月,何军与时任村社干部商议后,以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用于解决该村阵地建设资金缺口。2018年10月,何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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