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啟動市縣大部制改革,臨沂機構限額50個

魯南網12月6日訊(記者 徐文敏)經中央正式備案同意,12月3日,中共山東省委下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標誌著山東省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根據總體意見,臨沂和淄博、煙臺、濰坊按大城市掌握,機構限額不超過50個。

《市縣機構改革總體意見》在改革的總體要求、任務目標、指導原則、改革舉措等方面,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始終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既有當下“改”的舉措,又有長久“立”的設計,做到了6個“貫穿始終”。

總體意見指出,調整優化市縣黨政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深化市縣黨委機構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允許市縣在一些領域因地制宜設置機構。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統籌推進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群團組織改革,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優化事業資源佈局結構,按照精幹高效原則設置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後保留設置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

根據總體意見,山東將實行市縣分類和機構限額。市縣機構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黨政機構統一計算機構限額。根據中央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濟南、青島2市作為副省級城市,機構限額不超過55個;淄博、煙臺、濰坊、臨沂4市按大城市掌握,機構限額不超過50個;其他設區的市按中等城市掌握,機構限額不超過47個。

縣級機構限額區分大中小不同情況,控制在30個—37個。54個縣按照中央確定的分類辦法綜合測算,分為大縣、中縣、小縣,機構限額分別為37個、35個、30個。縣級市按縣級限額的上限37個掌握,市轄區參照縣的機構限額分別確定。

深化市縣機構改革,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由省委負總責,市縣黨委負責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實。各市縣按照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機構改革方案,做好改革的組織實施。市縣黨委在研究制定機構改革方案時,要同步考慮領導班子調整配備、人員轉隸、資產劃轉、集中辦公等工作,提前研究改革涉及部門的機構編制職數框架,為部門組建和制定“三定”規定打好基礎。市縣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