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明年起五險由稅務部門徵收

明確了!明年起五險由稅務部門徵收

據新華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而同一天,政知見還注意到另一件事——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經過36天的努力,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第一場攻堅戰圓滿收官,下步改革將向逐級制定和落實“三定”規定、逐級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等領域縱深推進。

四級國稅地稅完成合並

今年兩會期間,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

“為降低徵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徵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

6月15日,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同時宣告合併,36個省級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關鍵一步。

7月20日,縣鄉國稅地稅機構正式合併掛牌,標誌著全國省市縣鄉四級稅務機構分步合併和相應掛牌工作全部完成。

統一徵收“五險”

7月20日,新華社同時公佈《改革方案》,意義不一般。

《改革方案》明確,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先說一下背景,1994年,我國開啟分稅制改革,這一改革把所有的稅種分成三類: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即在各地設立一套屬於中央的垂直徵管機構,即國家稅務局;同時設立一套由省級政府垂直管理的徵稅機關,即地方稅務局。這一制度,一方面繼續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經濟,培育地方財源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大大充實了中央政府的財政實力。但分稅制改革也帶來了土地財政、房產泡沫、地方債務等諸多問題。

今年6月20日,審計署審計長鬍澤君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所做的《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直接點出分稅制存在的問題。《報告》稱,“截至2017年底,審計的9個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1.82萬億元,同比增長12.8%,總體收大於支,但省級統籌在一些地方落實還不到位,6個省有60個市2017年當期結餘554.25億元,而省內其他45個市當期缺口460.55億元……還有4個省存在違規調整繳費基數下限等問題,造成少繳或欠繳保費11.94億元。審計指出問題後,相關地方和單位已收回財政資金8000多萬元”。

而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特別是信息化徵稅手段的飛速發展,國家適時作出了國稅地稅合併的決策。合併意味著地方政府必須實實在在地改善營商環境和服務,以此來吸引企業進駐,而不再靠稅收優惠來發展本地經濟。

同時,此次合併後的新稅務局將負責轄區的稅收和非稅收入的徵收。稅務部門徵管範圍的擴大,有利於消除之前部門間的信息壁壘,強化一些非稅收入的徵繳。

分步實施逐步推進

隨著國稅地稅合併工作的推進和落實,改革的效果也開始顯現。

6月1日,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座談會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出席會議並講話。

韓正表示,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要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落實好《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

韓正強調,各級稅務部門在抓好改革實施的同時,要做好組織稅收收入工作,保證稅收收入穩定增長,確保國家稅收安全。要改進納稅服務,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展現新機構的新作為、新風采。

6月15日,據國家稅務總局介紹,在省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前,5月1日基本實現了國稅地稅業務在實體辦稅服務廳“一廳通辦”、網上稅務局“一網辦理”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一鍵諮詢”,讓納稅人儘早享受改革帶來的便利。

7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上半年全國稅收收入81607億元,同比增長15.3%,累計辦理出口退稅7800億元,增長7.3%。

昨日公佈的《改革方案》中提出,按照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採取先掛牌再落實“三定”規定,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先把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稅務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地、州、盟,以下統稱市)稅務局、縣(市、區、旗,以下統稱縣)稅務局改革的步驟,逐項重點工作、逐個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項改革任務。“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範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

這些非稅收入都歸稅務徵收: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罰沒收入 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國有資本收益 彩票公益金收入 特許經營收入 中央銀行收入 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其他非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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