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警鐘敲響在新提任領導幹部走馬上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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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副處級領導崗位試用期的花溪街道某幹部本以為提任已‘十拿九穩’,卻因違反工作紀律,被中止提拔,調離原單位;區委網信辦原來的‘一把手’王斌篤信宗教,沉迷聲色犬馬,非法收受賄賂,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20萬元……”近日,在我區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廉政談話暨警示教育會上,區紀委監委結合新近查處的典型案例,給2017年9月以來新提拔擔任副處級及以上職務的33名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

“新提任的領導幹部,特別是單位‘一把手’,走上全新崗位後,如果沒有把持住自己,觸碰紀法紅線,就會對所在單位、所在系統造成惡劣影響。”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在新提任領導幹部走馬上任時就要給他們敲響警鐘,戴上“緊箍咒”。

近年來,根據本區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區紀委監委製作了一系列警示教材,發放給全區各單位開展警示教育,極大地降低了案發單位、案發系統違紀違法行為的“再生率”。然而,這種“事後警示”的作用無異於“亡羊補牢”。從查處的系列案件來看,仍有不少幹部提拔後不久就走了老路、步了後塵、蹈了覆轍。“見到組織培養多年的幹部走上領導崗位後就犯錯誤,我們既憎惡又痛心。前移警示教育關口,把‘事後’警示與‘事前’警醒有機結合,最大限度防患於未然,已勢在必行。”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按照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見》《關於在全市開展“以案說紀、以案說法、以案說德、以案說責”警示教育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緊緊抓住區管領導幹部這一“關鍵少數”,在新提任幹部履新時就組織開展集體廉政談話和警示教育,並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作為新提任幹部的“必修課”。警示教育中,注重選取新提任領導幹部所在崗位、所在單位、所在系統的反面典型作為“活教材”,用“過來人”血淋淋的教訓棒喝“夢中人”。

“在履新前就接受警示教育,讓我受到很大觸動,警醒我必須更加謹慎對待手中權力,決不能心存絲毫僥倖,鋌而走險。”一位新提任領導幹部說。

為了杜絕“看客心”,避免“悲劇”發生,全區各級黨委(黨組)還在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上,在宣佈處分決定時,以案說紀、以案說法、以案說德、以案說責。目前,各級黨組織已開展“四說”警示教育171場。此外,區紀委監委牽頭啟動“百場警示教育”活動,分批次、分層級、分領域組織6000餘名黨員幹部現場觀摩腐敗典型案例圖片展,旁聽職務犯罪人員庭審,“零距離”聽取服刑人員現身說法,身臨其境感受違法犯罪帶來的嚴重危害,進一步增強了黨員幹部不想腐的自覺。

将警钟敲响在新提任领导干部走马上任时
将警钟敲响在新提任领导干部走马上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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