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迪士尼抄襲了該怎麼辦?那得叫“致敬”

感恩節期間,不少人的童年《獅子王》公佈了真人版電影的首部預告片。熟悉的場景,熟悉的辛巴,看著預告彷彿就看到了十多年前守在電視機前的自己。

如果你被迪士尼抄襲了該怎麼辦?那得叫“致敬”


《獅子王》由美國華特迪士尼影片公司於1994年出品,1995年7月在中國上映,距今已經過了二十多年。但你知道嗎,在《獅子王》的背後其實隱藏著一次抄襲與反抄襲的風波,隱藏著一場日本動畫之神與西方最大動畫工廠之間的愛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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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老獅子和小獅子,同樣是森林中的王者,不過它卻不叫《獅子王》,而是《森林大帝》。《森林大帝》是日本第一部彩色動畫電視劇,由日本富士電視臺製作,原作為日本動畫大師手冢治虫於1950年出版的同名漫畫。

1965年的動畫版本改編自該漫畫前半部,故事講述了年幼的獅子金巴在目睹自己身為森林之王的父親死去後,流落遠方,之後它在新夥伴的幫助下戰勝悲傷克服重重困難,重返故土,推翻了邪惡新獅王的統治,與青梅竹馬的母獅子萊婭為伴侶,成為新的森林之王。


嗯...如果說劇情簡介看起來有點眼熟,那麼分鏡的重合率就不止相似這麼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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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獅子Kimba/棕獅子Simba與壞獅子Claw/Scar在戰鬥中命懸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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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長頸鹿舉起的小獅子們

類似的分鏡“相似”之處,還有好事者做了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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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分鏡,再說說人設,或者說獅設。

先說主角,兩部動畫的主角中文名分別叫做金巴&辛巴,似乎只是一字之差而已,但如果你看了他們的英文原名Kimba&Simba......

其實關於兩部動畫主角的姓名問題,早年就曾有報道說,當時擔任迪士尼董事會副主席與迪士尼動畫主席的Roy E. Disney在談及《獅子王》時曾誤將Simba稱為Ki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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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1994年《獅子王》於日本公映時,就曾有許多日本動畫工作者聯名要求華特迪士尼影片公司承認《獅子王》動畫電影是基於《森林大帝》中的角色和情景製作的,但是最後迪士尼拒絕承認《獅子王》與《森林大帝》的關係,並聲稱該片故事啟發來源於《小鹿斑比》及莎士比亞創作的《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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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森林大帝》的版權方手冢株式會社對此曾在採訪中:“我們是一家弱小的公司,(就算追訴)也未必值得……迪士尼的擁有的律師團強大得可以排入世界前二十名”。

迪士尼的律師團隊是非常的強大,但也不至於強到顛倒是非黑白,手冢株式會社選擇隱而不發的背後可不止“告不過”那麼簡單,畢竟互相“借鑑”這件事,說到底也是日本漫畫之神手冢治虫先生先動的手.....

目前能夠找到的最早的“證據”是手冢治虫1949年推出的作品《メトロポリス》,而其模仿的對象則是迪士尼於1928年推出的《米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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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只是《米老鼠》。如果仔細讀了前文的同學一定還記得,迪士尼在關於《獅子王》的聲明中提到了《小鹿斑比》,這並不是簡單的隨口一提,其中深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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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冢治虫為《小鹿斑比》“製作同人”的次年,他又“致敬”了《匹諾曹》。


如果你被迪士尼抄襲了該怎麼辦?那得叫“致敬”


雖說日本直到1970年才頒佈版權法,手冢治虫先前的“致敬”並不違法,頂多算作“同人”,但說起來不好聽,細究起來更是理虧,所以說到關於《獅子王》和《森林大帝》的事情也只能打掉門牙往肚子裡吞了。

當然,我更願意相信的是,作為一名真正的粉絲,手冢先生若泉下得知自己的偶像迪士尼,向自己的作品“致敬”,內心裡更多的會是開心和自得吧。


本期作者//月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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