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積累:“作”“做”用法咋區分?

知識積累:“作”“做”用法咋區分?

語文中有一些讀音相似,用法也差不多的字詞,例如:作和做,估計90%的學生都用錯過。那應該如何區分呢?以下這篇文章做了詳細分析,家長可以收藏起來,指正孩子。

“作”和“做”

“作”和“做”,都是常用字,音同,有時通用,所以使用時讓人犯難,不知該用哪個字。

,是古老的字,甲骨文裡就有,最初的含義是“起”,現代漢語裡仍然使用的“振作”、“一鼓作氣”、“槍聲大作”中的“作”,都是“起”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跟“做”不會打架,因為“做”無此含義。

“作”和“做”,都有“從事”、“製作”、“充當”的含義,所以容易混淆。

,是後造字,最早出現在宋、元時代,當“即使”“播弄”“做作”講。到明代,“做”成了“作”的俗字,漸漸演變成為“作”的同義詞。

呂叔湘先生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對“作”“做”二字的用法做了如下補充:

“習慣上,具體東西的製造一般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點的、書面語言色彩重一點的詞語,特別是成語裡,一般都寫成‘作’,如‘作罷、作廢、作對、作怪、作亂、作價、作曲、作戰、裝模作樣、認賊作父’。”

從呂叔湘先生的論述中,可以找到區分“作”“做”用法的一般規律:

1) 區別的基本標準是“文”和“白”,內容抽象或書面語言色彩重的詞語,一般用“作”,成語都用“作”。

2) 做單音節動詞用,多數用“做”,少數用“作”的,其賓語內容也比較抽象。賓語是動名詞的(如:報告,調查,榜樣,處理,動員,貢獻),一般也用“作”。

3) 表身份、成績、行為等義的“作為”,用“作”。

4) 遇到沒有把握的詞,寧可寫“作”不寫“做”,但要做到局部(一篇文章或一本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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