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迴歸“政策性”定位

建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應迴歸其“政策性”定位 高效化解當前債務違約風險

建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迴歸“政策性”定位

“富豪死於信託,中產死於理財,屌絲死於p2p”,當這種悲觀冷漠思維成為網絡流行語時,我們得到的不是成功預言的快感,而是人人身處其間的壓力

2018年國內整體經濟下行,各類債權投資違約事件頻發,與2007年發端的P2P暴雷潮不同,本輪債務違約浪潮突破了互聯網金融普遍的信用貸款範疇,迅速向公/私募基金、券商資管、信託領域蔓延。違約的核心特徵也不再侷限為虛假的債權投向和拆東補西的自融資金池,更多體現為銀行信貸收縮背景下的融資企業流動性不足。

融資方總資產或許仍能覆蓋總負債,但自身仍有盈利能力,但其自身造血能力已不足以支撐前期高槓杆財務模式下各類銀行貸款及公私募間接融資的到期本息。融資方或有選擇變賣資產斷臂求生,但遠期景氣預期不再,不但資產價格暴跌,且有意願接盤者寥寥。於是即便是正規備案的金融產品,從延期兌付公告到訴訟、執行、處置變賣……機構及自然人投資者只能在焦慮中被迫經歷漫長等待。看似時間或能解決一切,但其背後大量城市中產人群的消費能力和消費意願受到重創卻是不爭的事實。在投資拉動失效、出口貿易下滑的背景下,時間、投資信心和消費能力,反到成為了當前最寶貴的社會資源。

■“債權投資”的社會意義和規則維繫必須得到應有重視。

建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迴歸“政策性”定位

金融規則需要得到強力維護

雖說“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但我們需要把債權投資與股權投資、證券投資等投資行為的性質區分開來,不能搞一概而論。不論是購買國債、金融債還是企業債,不論是通過公募還是私募方式募集,債權投資的本質是通過獲取債權來最終獲得到期本息收益,在融資方本體存續的前提下,期限明晰、約定收益和結構流動,始終是維繫它存在的必備條件。不論是基金、券商資管還是信託計劃,其募集社會資金,通過銀行委託貸款等方式實施的債權投資,始終是社會融資的核心構成,是經濟實體融資的必要補充,是絕對不可或缺的。合規債權投資的存在價值和基本規則必須得到市場的重視和法統的維繫。特別是在當前市場整體流動性不足、社會融資水平連續下降的格局下,針對債僅投資應有的制度性保障建設勢在必行。

■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應迴歸其“政策性”定位,成為債務處置的核心力量。

建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迴歸“政策性”定位

中國華融、中國長城、中國東方、中國信達應大有作為

今年8月,據傳銀保監會要求四大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四大”)接盤違約債務清償,協助化解P2P風險。12月中旬,長城資產完成了第一筆對信融財富2000萬逾期債權的清償處置,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在這一過程中,相信“四大”也註定要面臨許多難題:一是P2P債權普遍呈小額分散態勢,清償工作很難集中開展;二是民間借貸本身是虛假債權、層層嵌套債權的集中地,底層資產普遍很難做到清晰透明。介入這一市場,“四大”或許頂著壓力步履為艱。

而面對公/私募基金、券商資管、信託等合規金融產品的債權違約處置,相對而言卻是“四大”可以發揮拳腳的主場。其特點是:單筆項目規模較大、項目融資方唯一、底層資產相對清晰。但也有另外的問題:處置/重組成本制約限制。我們要知道“四大”的發展路徑:1999年,國家為了處置四大行的不良資產,分別對口成立了東方、長城、華融和信達這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當時“四大”的性質完全是政策性的,經營目標的核心並非盈利性。然而在完成對應歷史使命後,為了做到長期永續經營,“四大”開始商業化運作,對政策性業務和商業化業務實行分賬管理、分賬核算。特別是自2008年財政部牽頭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型發展領導小組”後,“四大”事實上陸續轉型為金融控股集團,“政策性”定位幾乎荒廢。在其後開展債務處置和債務重組過程中開始追求高利潤,無形中拉動了國內債務處置成本的抬升。這也是金融江湖不斷傳聞 “非10億以上業務不做”、“二、三折扣購買資產包”的來源……這樣的市場定價,對於利潤本就相對較低、意圖“以利潤換時間”的公/私募基金、券商資管、信託而言,無疑是無法接受的。

為實現“加速化解債務違約風險”這一目標,勢必要求“四大”積極主動出手迴歸“政策性”定位,成為宏觀調控的有力抓手,重新核定合理利潤目標,降低社會債務處置成本。

■改“流動性釋放”為債務清理“專項貼息貸款”,精準化解流動癥結。

建言: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迴歸“政策性”定位

2008下半年,為緩解市場流動性緊張,央行多輪通過定向降準降息以及公開市場操作釋放流動性,但從一般工商企業層面看,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並未得到根本緩解。原因存在於多方面,其中很重要一條是“通道兩難”。商業銀行本身定位於工商企業,利潤是其重要指標,在貸款角度歷來是“收易放難”。在經濟下行時期,針對業已發生流動性困難的企業,商業銀行更是要“繞路走”,更別提還有“貸款責任制”壓在信貸人員頭上。面對“服務實體經濟”和“保持自身盈利”兩個目標,如何取捨亦是兩難。所以,在當前局面下,通過商業銀行這一通道來釋放流動性,並不能起到化解存量債務違約風險的根本作用。

此時,若“四大”全面迴歸政策性定位,則會建立一個全新的貨幣政策調控傳導通道。一方面“四大”本身都已在國內各省市完成了健全的機構網絡佈局,業務觸手覆蓋完善;另一方面通過“四大”對債務違約事件的有效跟進和評估接盤,可以定點直擊社會流動性問題的癥結點,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盤活社會消費能力,而且更加能夠直接提振經濟信心!機構的改制需要配合政策的引導,“四大”的再次轉型相信會面對較大的資金壓力,央行可以視情況透過“專項貼息貸款”的形式對“四大”給予支持。想來這樣操作的效果要比單純的“流動性釋放”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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