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保護,永遠在路上

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

中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是伴隨改革開放的步伐掀開歷史篇章的。這40年,有太多大事件值得銘記——

1978年,“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汙染和其他公害”寫入憲法;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正式頒佈,標誌著環保工作開始邁上法治軌道;

1983年,環境保護成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1988年、1998年、2008年,國家環境保護監管機構經歷國家環保局到國家環保總局再到環境保護部的變遷;

“八五”期間,國家提出了《我國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明確指出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當代我國以及未來的必然選擇;

“十一五”“十二五”兩個五年規劃,節能減排指標全面完成,環境質量改善邁出堅實步伐;

2012年,黨的十八大提出,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

2017年,黨的十九大將“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作出了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部署。

……

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者來說,這些大事背後,是幾十年如一日的艱苦努力。從被認為“阻礙經濟發展”到護佑環保經濟雙贏;從環保局長“頂得住的站不住”到中央與地方、各級領導與基層環保工作者的密切協作,對生態環保工作態度的變化,反映的是對環境保護不斷深入的認知與行動。

對公眾來說,這些大事背後,是目睹40年環境變遷的五味雜陳。這其中,有經濟高速增長帶來生活改善的喜悅,有煙塵滾滾汙水橫流影響健康的痛苦,有靠山吃山導致環境破壞的無奈,更有艱苦治理後重見天空湛藍山河清秀的欣喜。

生態環境保護走過40年,我們擁有越來越健全的法律制度,越來越完善的監管體系,越來越多的資金保障和越來越先進的技術儲備,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全國生態環境依然脆弱,生態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保護與發展矛盾依然突出。單從環境質量來說,雖然長期治理效果初顯,但大多數城市空氣質量遠未達標,飲水安全尚存風險,土壤治理剛剛破題,這與百姓的期待還相距甚遠。

令人欣慰的是,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生態文明建設覆蓋經濟社會生活每一個角落;黨的十九大將建設美麗中國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目標,提出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將提升環境質量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可以說,生態環境保護迎來了最好的發展機遇期。

從人類發展歷史看,生態環境保護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們沒有理由為取得的成績沾沾自喜,也不能因為骨頭難啃而不思進取。當前,汙染防治攻堅戰正在關鍵時期,讓我們攜起手來,抓住機遇,砥礪前行,不斷開創生態環境保護的新局面,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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