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百年老商埠街道這樣規劃設計,大家來看看看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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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底蘊厚重的百年商埠區,在歷史演進與城市建設過程中,街道風貌破壞、功能衰退等問題日益凸顯。如何做好商埠區街道風貌保護,進而提升街道空間品質?濟南市規劃局日前編制完成的《商埠區街道設計導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設計導則”),提出了相應的思路和建議。

範圍:約4.08平方公里

設計導則用於指導商埠區建築沿街立面、街道及道路的風貌提升,並提出具體管控要求。內容具體分為兩部分:一是商埠區整體風貌控制導則,二是試點街道風貌控制細化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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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埠區街道設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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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街道範圍

在百年商埠區,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一園十二坊”。設計導則的管控範圍,也以“一園十二坊”為核心,並向外延伸,東至緯一路、南至經七路、西至緯十二路、北至膠濟鐵路,東西約長2.4公里,南北寬約1.2公里,面積約4.08平方公里。整個管控範圍位於市中、槐蔭、天橋3個區的7個街道辦事處內。試點街道風貌細化導則管控範圍為經二路(緯二路-緯六路)段,長約1.1公里。

管控對象包含沿街建築、人行街道及公共空間、道路空間三部分。

相關鏈接:一園十二坊

“一園”是中山公園;“十二坊”,則是“三經”(經二路、經三路、經四路)“六緯”(緯三路、緯四路、緯五路、小緯六路、緯七路、緯八路)圍合而成的十二個小街坊。

路網:延續小網格格局

在老商埠區,規整而小尺度的道路網格,構成了獨具特色的路網格局。

設計導則特別提出,要保持商埠區特有的小網格院落肌理,保持並延續商埠區街巷傳統功能,不得破壞傳統的小網格路網格局。

同時,根據街道功能類型、交通性質和空間類型的不同,將商埠區內的街道分別劃分為:文化型、商業型、生活型、通過型;主幹道、次幹道、支路;圍牆段、退讓段、底商段、步道段。

以試點街道為例,以緯五路為界,經二路試點段西段為商業型,長400米;東段為文化型,長約700米;在整個試點段內,底商段約佔40%,步道段約佔29%,退讓段約佔16%,圍牆段約佔15%。

以小網格為基礎,商埠區過境交通通過周圍快速路疏解,維持商埠區內局部單向循環,並通過優化交叉口及信號燈控制等方式,確保主要道路的優先通行權。

同時,為方便非機動車和行人,車流量大的道路要求設置機非隔離,鼓勵設置非機動車道;在步行與非機動車停放產生衝突時,優先保證通行需求;同時,根據行人過街需求合理設置過街設施,方便行人就近過街。

此外,設計導則還提出,可結合路兩側地塊改造,將經七路(緯十二路-緯六路)改造成商業與停車結合的地下人防商業街,與緯十二路人防商城形成體系;將部分人防幹道進行改造,並與經七路、緯十二路地下人防商城相通,打造“田”字形地下步行通道。

風貌:二大馬路恢復“法桐成蔭”

鋪地、路燈等環境要素多樣,無法體現商埠區歷史氛圍;商埠區人行道較窄,且佔道停車、佔道經營現象突出;部分街道行道樹被破壞,林蔭狀況良好率不足75%,小公共綠地稀缺且品質不高……

針對商埠區街道風貌存在的問題,設計導則提出了相應的整治提升建議措施,重點突出“禁”、“補”二字。

◆禁:禁止設置戶外廣告(公益廣告、候車廳廣告除外),禁止整段街現代店招採用同一材質、形式、字體及顏色;禁止底商臺階、外擺等侵佔人行空間,禁止佔道經營;主次幹道禁止停車;不對居住建築佈置射燈等過度景觀照明設施,不採用彩色LED燈帶;建築屋頂禁止採用彩鋼瓦;建築外牆禁用高明度、高彩度的色彩。

◆補:根據商埠區歷史影像,鼓勵設置橫式招牌、豎式招幌;現代店招在同一風格基礎上鼓勵個性化;經二路經三路按直徑10cm以上、間距10-12米補栽法桐,恢復二大馬路“法桐成蔭”歷史氛圍,力爭商埠區綠蔭良好率達到90%以上;允許有條件的支路設置單側臨時停車,設置地上機動車、非機動車立體停車樓,鼓勵商業辦公地下停車位對外開放,遠期鼓勵開放部分地下防空設施作為停車場;景觀路燈突出近代風貌,優先考慮在門頭牆面設置燈具;連通經一路分散的人防設施,打造成泉城特色的商埠文化走廊或避暑納涼點。

建築:突出分類加以整治提升

商埠區是中心城區傳統建築保存最多、最為豐富的區域,區域內不僅有濟南傳統地域建築,還有西洋古典建築和仿洋風建築,其中僅文物保護單位就多達40處。沿街建築以傳統商業、居住建築為主,其中文物保護單位、推薦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三者佔了商埠區沿街建築的31%。

但調查發現,目前商埠區建築存在以下多方面問題:不可移動文物及推薦歷史建築質量尚可,缺乏系統展示,認知度較低;傳統風貌建築年久失修、質量普遍較差,需要安全性評估和必要的結構加固及立面整治;現代建築存在立面破損、店招雜亂等風貌失控。

針對建築類型的不同,設計導則提出了保護維護、保護修繕、外立面整治、現狀保留、部分整治等分類整治提升建議。

具體來看,對文物和歷史建築,要求嚴格保護、禁止拆除,定期保護維護,需要選擇性修繕的,要確保修舊如舊,室內空間可適當改造,但要優先保持其原有功能,新增功能及設施須有可逆性;

對傳統風貌建築,在修舊如舊前提下,可對建築本體、立面及室內進行適當改造,優先保持其原有功能基礎上,可增加部分新功能;

而對現代建築,按照是否位於“一園十二坊”內分情況區別對待,近期以外立面整治清洗為主,遠期部分建築可考慮拆除更新,其中“一園十二坊”內的重建為傳統風貌協調建築。

設計導則已在市規劃局網站(http://jnup.jinan.gov.cn/)公示並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對設計導則有意見建議的,可在11月2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撥打意見受理電話66605365、66605295;

2、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3、信函郵寄至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A區622室,郵編2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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