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為什麼你去報案,公安卻不受理?

案件:

11月6日007寫作社群的戰友來電諮詢,家裡親戚通過婚戀網站,談了個女坑友,被對方前期後後騙了40萬。這個親戚的經濟條件也不是太好,大部分錢還是網貸平臺的貸款。現在去了報案,公安卻以經濟糾紛為由不予受理。

問題:

因為要去接娃放學,沒了解詳細的案發經過,問了三個關鍵問題:

1、當事人是否和對方開過房,上過床?

2、對方是否提供了虛假信息或者虛構事實?

3、當事人是去派出所還是刑警隊報的案?

前兩個問題得到的都是肯定的回答,第一問是對雙方談男女朋友關係最有效的證明;第二問是確認對方是否有詐騙的嫌疑。像這類牽涉到男女關係的案件,確實很難定性。再加上很多報案人,在向公安陳述的過程中,深陷情感的漩渦中抓不住重點,陳述的都是談戀愛的過程,容易忽略了對方提供的虛假信息等關鍵證據。

意見:

通過第三個問題得知,當事人報案的單位是派出所。因此波警長提供了兩條意見:

1、去匯款所在地的刑警隊報案,一家不行就多去幾家。

2、重新定位。將陳述的口徑從原來的“談戀愛被騙”改“被職業婚騙子騙了40萬”,重點向公安機關陳述對方提供的虛假信息和虛構的事實。

「上篇」為什麼你去報案,公安卻不受理?

結果:

今天早上得到戰友的反饋,當地的刑警中隊已經受理,並做了筆錄,案件進入立案審查階段。

下篇波警長將從公安機關和受害人兩個角度來介紹:為什麼你去報案,公安卻不受理?

「上篇」為什麼你去報案,公安卻不受理?

從今兒起,波警長挑戰日更文章,寫作的重點關注生活中的各類風險。先從每週三篇開始,不斷測試自己的壓力線,然後逐步增加,每篇文章的字數不少於500字的文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