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公告

公 告

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和饶发改收费字〔2018〕27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0月1日起,灵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下调20%,由原门票价格120元/人次下调为95元/人次。

特此公告。

上饶县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关于调整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公告


关于调整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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