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督查,要督在實處查出結果

信访督查,要督在实处查出结果

要力避“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要切實解決一些地方督查跟蹤問效不夠的問題

近日,國家信訪局召開信訪督查工作會議,會議提出,在現有統籌督查的基礎上,運用好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充分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優勢作用,探索建立職能部門牽頭的信訪督查模式,實現督查事項共同篩選、人員共同選派、督查成果共享。

信訪督查面對的都是疑難複雜的矛盾和問題,該出手時就要出手,不能一團和氣、輕描淡寫,更不能搞“人情案”“關係案”。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該直截了當指出,不留情面,敢於較真,督促立行立改;對已經明確整改方案的要緊盯不放,解決不力的要掛牌督辦,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增強督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才能避免信訪督查流於形式。在互聯網上及時將每件督查事項的基本情況、核查情況公之於眾,可以確保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經得起檢驗。除了督查結果公開,後續情況也要公開,可以對已督查事項持續跟蹤、一盯到底,整改方案公開“曬賬”、問責情況公開曝光,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

信訪工作是送上門的群眾工作,做好信訪督查,就是檢驗這項群眾工作在地方、在基層做得究竟怎麼樣。只有不斷總結經驗、改革創新,始終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把群眾的小事當做信訪工作的大事,才能在督促解決一個個信訪難題中,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讓群眾感受到信訪工作的溫度,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信访督查,要督在实处查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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