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個問題就建立一個制度,你就是這樣在“完善管理”嗎

我們時常會遇到,做事的時候但凡碰到一個偶發性異常,基於完善管理的目的,總會立即針對性的出臺一個規定,藉此避免同類問題的發生。卻毫不顧忌,

出臺的規定解決了單個問題,卻可能帶來了普遍性的強制約束等問題,只是在當時的境況下無法驗證罷了。當這些事情在你的企業經常發生時,過度管理就產生了。

管理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業務的順暢,目標的達成。但我相信,在有明確的要求和做事流程的情況下,大部分人是能夠自覺做到的。而“完善的管理”為了解決少部分異常,卻力圖覆蓋所有人,所有事。此時,為了不“傷及無辜”,不影響大部分不會出異常的人或環節,管理需要把握的“度”就顯得格外重要。

遇到一個問題就建立一個制度,你就是這樣在“完善管理”嗎

過度管理體現在3個方面:

(1)精神管理過度

何為精神管理,就是企業對人員意識的持續性灌輸和影響。比如企業文化,去年集團上下強調執行力,團隊合作。今年的主題又變成了創新。年底離職的人多了,於是計劃明年來個家文化,讓員工變得更有歸屬感。在這樣一輪又一輪思想的洗禮之後,員工能感受到的恐怕只有精神奔潰。

(2)管理規則過度

第一個表現是數量過度。如開篇所述,碰到一個問題就建立一個規則,力圖避免類似問題。或者小公司本身人員少,做事意願高,根本不需要多餘的規則,但偏偏要生搬硬套500強的制度,與世界接軌。結果,企業內部規則越來越多,問題也越來越多。規則的建立,會解決問題,也會帶來新問題。比如,很多規則之間會衝突。規則不合理會打破原有的平衡。規則會讓大多數自覺的人反感而不再自覺自願。規則會讓團隊成員彼此疏遠,不再信任等等。

第二個表現是細化過度。規定了生產線的作業流程甚至動作步驟,能提高效率,減少異常。以同樣的方式來約束研發和實驗人員的操作就不合適了。所以規則的細化程度要因地適宜。該細的細,該粗就粗,緊盯目標,按實際需要來制定才是正道。

(3)管理行為過度

一件事,員工按照自己的方式能很快完成,領導一會要求這樣做,一看有問題,立馬又要求那樣做。很多管理者,真的是不厭其煩的左右指揮,處處干預。類似這種的,在決策、評價、指揮、協調、控制、計劃等管理行為上,總是會出現過多、過度的干預,造成效率下降。

遇到一個問題就建立一個制度,你就是這樣在“完善管理”嗎

針對過度管理,我們可以從以下5方面解決:

(1)每一項規則的出臺,需要對必要性進行充分論證。是個體問題,還是普遍性問題,發生的幾率,問題的危害程度,對問題的容錯度等都要充分調研慎重決策。最好能形成企業統一的論證方法、決策標準與實施流程。

(2)對不需要規則的偶發性問題,除了臨時解決措施之外,多采用宣貫、操作指引、技能訓練、完善其他規則等方式,來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而非一遇到問題就建立制度。

(3)對各個領域的管理細化程度,最好能夠有合適的參考標準,作為規則建立的依據。

(4)管理者的管理行為和領導藝術,應該被持續的訓練和定期評價。最好能建立一套適合企業自己的管理者行為準則和評價標準。

(5)企業文化等思想意識的培育,能夠整合一致,輸出統一。

遇到一個問題就建立一個制度,你就是這樣在“完善管理”嗎

以上,都對我們管理者團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團隊的職業化素養和水平,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員工的認知水平和執行力,也決定了企業的發展水平。

同時,管理的程度也決定了執行者的自由度,而自由度會影響個體創新能力,以及團隊的凝聚力。因此,過度管理這件事, 企業應該足夠重視,並能夠採取有效的應對方案。

管理,就是要在組織的協同能力提升、風險防控與個體的創造力之間尋求最佳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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