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要讓“惡意舉報”付出代價,怎麼回事?

1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惡意舉報典型案例。

這5起惡意舉報典型案例分別是:關於對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副主任道然·加馬勒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問題的惡意舉報;關於對伊犁州直屬第一中學校領導違規問題的惡意舉報;關於對塔城地區沙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理酒駕不作為問題的惡意舉報;關於對塔城地區額敏縣額瑪勒郭楞蒙古民族鄉畢依克加爾西村人大代表推選過程違規問題的惡意舉報;關於對阿克蘇地區阿克蘇市多浪片區管委會計生辦副主任阿依古麗·阿里木私用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問題的惡意舉報。


新疆要讓“惡意舉報”付出代價,怎麼回事?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消息中,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紀委監委之所以要進行這次通報,為的是“淨化政治生態,遏制惡意舉報歪風,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引導幹部爭當改革的促進派、實幹家,專心致志為黨和人民幹事創業、建功立業”。簡單地說,就是要為遭到誣陷,受了委屈的幹部洗清嫌疑,消除他們在工作中的顧慮,同時對誣告者做出追懲。事實上,近段時間以來,多個地方的紀委監委,都把澄清不實舉報,為遭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恢復名譽當做一項重要工作,展開了一系列的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各地都在展開澄清不實舉報,為幹部正名的工作,但像新疆紀委監委這樣,公開集中通報“惡意舉報”典型案例的做法,在省部級以上紀檢監察機關中,還是十分罕見,在公開可查的報道中尚屬首例。此前,各地對於無法查無此事的舉報,大多僅稱其為“不實舉報”,而新疆這次通報“惡意舉報”,進一步強調了這類不實舉報的不良動機,譴責力度也有顯著加強。


新疆要讓“惡意舉報”付出代價,怎麼回事?


在通報中,新疆紀委監委表示:這次被通報的5起案例中,有的舉報動機、目的不純,有的舉報手段卑劣,有的重複不實舉報,這些惡意舉報道聽途說、以偏概全、添枝加葉,甚至捏造事實、偽造材料,試圖借用紀檢監察機關達到個人非法或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僅擾亂了紀檢監察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加了監督執紀工作成本,造成資源浪費,更是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帶來負面影響,損害黨員幹部名譽,挫傷幹事創業積極性,破壞了政治生態,汙染了社會風氣。

為此,新疆紀委監委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惡意舉報不同情形的分析研判,加大甄別力度;強化紀律法律約束,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查處力度;做好舉報失實澄清工作,加大對惡意舉報典型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釋放出誣告陷害、惡意舉報必然付出代價的強烈信號。

新疆要讓“惡意舉報”付出代價,怎麼回事?


就在不久之前,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剛剛在12月21日刊登了題為《澄清不實舉報應成執紀標配》的評論文章。文章作者認為,澄清不實舉報,不僅是對公平和正義的維護,也是對黨員幹部的切實關愛,只是這種澄清不能只是偶爾行動,應該成為一種常態化的制度。

在這篇文章之中,作者專門強調了對惡意舉報進行追懲的意義。文章寫道:“對於不實舉報,不能只是核實和澄清了事,還應該建立追究機制,尤其是對一些打著監督舉報旗號實施誣陷報復,性質惡劣,危害巨大的不實舉報,應該加強追究、打擊和治理,捍衛法紀尊嚴,不能讓別有用心的不實舉報、惡意舉報者逍遙法外。”此次新疆紀委監委專門集中通報“惡意舉報”,正是對這一理念的有力踐行。

事實上,最近幾個月,關於各地澄清不實舉報的相關新聞屢屢見諸報端。廣西省柳州市、湖南江華瑤族自治縣、青島市嶗山區、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等地的類似舉措,都登上了報紙和網站的版面,並且引發了廣泛關注。儘管其中許多案例都是區縣級紀委監委的舉措,但其意義和影響卻無疑輻射到了本地以外,激發了廣泛的認同。如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的做法,讓澄清不實舉報、追懲惡意舉報的工作再上了一個臺階,這項工作明顯有了制度化、常態化的趨勢,對此,我們充滿期待。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監委網站、法制日報、各地方紀委監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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