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案的警示:遏制偷逃稅,還需善於“找米下鍋”(原創)

今年6月初,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清。(新華社北京10月3日電)

據介紹,針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存在的有關違法行為,江蘇省稅務局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范冰冰及關聯主體除了要把稅款補齊,還將付出高達6億餘元的罰款及滯納金,以及補交2億多稅款。范冰冰本人也通過微博發表了致歉信。眼下,范冰冰逃稅事件持續多月的輿情雖說可告一段落了,但反思不能停止。

范冰冰案是我國稅務部門近年來處理的個人偷逃稅款金額最大的案件,該案的成功辦結,得益於公民舉報。現實中,包括“陰陽合同”在內的偷逃稅款現象已成為一段時間以來社會各界反映較為強烈的問題,從中暴露出稅務部門日常徵管缺位和監管乏力。近年來,一些地方的稅務部門對於偷逃稅款現象處於守株待兔、被動應付、“等米下鍋”狀態,甚至止步於“民不舉官不究”。問題還在於,有些稅務部門滿足於就事論事,只處理舉報的那一個,至於其他同類的、明擺著的問題卻熟視無睹——被動執法意識和執法方式不改變,不僅偷逃稅現象不止,還會產生“頭羊效應”,後果不可謂不嚴重。

事實上,善待舉報與主動出擊,都是稅務部門的固有職責,都是應持之以恆的常態。遏制偷逃稅現象須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在積極鼓勵群眾參與的同時,還需在“找米下鍋”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法律執行力和徵管反應力。我們期待各級新組建的稅務機構積極推進稅務改革,完善制度,硬化措施,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徵管效能。一是努力防患未然。建立完善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機制,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納稅情況進行監控、統計、對比,通過精細化的梳理,讓偷逃稅現象儘早“浮出水面”。二是積極主動出擊,變“等米下鍋”為“找米下鍋”,發現苗頭性問題後窮追不捨,一查到底。“打早打小,露頭就打”,變偶然為必然,化被動為主動。三是加強內聯外合。與司法機關、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構建形責任清晰的合力追查機制,將各個環節理順,打破部門壁壘,有針對性地加強信息交流和執法合作。更重要的是,對稅務徵管運作機制和實施程序進行一番拉網式全方位“體檢”,認真查找和反思工作中存在著哪些漏洞,有哪些地方有待改進。進而,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堵塞漏洞,消除積弊,不斷增強徵管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學性,奮力開創稅收徵管新局面,展示新形象,做出新貢獻,以優異成績交出一份令黨和人民滿意的答卷。(楊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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