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等多个部门成为历史!带你回顾历次机构改革

青岛市物价局等多个部门成为历史!带你回顾历次机构改革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2月29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9日,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做了安排部署。

青岛市机构改革具有六大特点

  •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坚决做到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省基本对应
  • 注重彰显青岛特色
  • 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
  • 着力强化统筹兼顾、协调联动

中共青岛市委机构设置表

青岛市物价局等多个部门成为历史!带你回顾历次机构改革

说明:

中共青岛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4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办公厅挂市档案局牌子;

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宣传部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挂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机要保密局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牌子。

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青岛市物价局等多个部门成为历史!带你回顾历次机构改革

说明:

青岛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8个。

办公厅挂口岸办公室牌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

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

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城市管理局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畜牧兽医局牌子;

文化和旅游局挂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牌子;

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行政审批服务局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

民营经济发展局挂中小企业局牌子。

落实“规定动作”、对应中央和省机构改革调整设置的党政机构和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要求,严格与上级对标对表,做到市委工作机关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

在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调整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央、省对应调整组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

在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方面,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在对应国务院、省政府部门调整方面,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优化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职责。同时,与省级改革相衔接,优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办职责,调整组建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机要保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调整市委老干部局、市政府研究室和市信访局管理体制等,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突出青岛特色、因地制宜调整设置的党政机构和职能

在与中央、省改革方案紧密衔接、基本对应前提下,力求体现青岛地方特色,在某些重点领域自我加压,重点突破。

促进军民融合,担当国家使命。聚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聚焦海洋发展,助力经略海洋。组建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市海洋发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

发展民营经济,提升市场活力。整合相关部门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职责,组建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协调、发展促进、服务保障、“双招双引”、民营企业党建等职责,凝聚合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保持传统特色,强化大数据发展。

组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在电子政务基础上,统筹“三驾马车”,建立大数据、电子政务、社会信用三大领域统一管理的体制。

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将市水利局的职责,以及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市水务管理局。

推进园林林业城乡统筹管理。将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城市园林局的职责,以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园林和林业局。

同时,继续深入破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交通管理等难题,结合实际改革探索。

机构改革3月底前基本完成

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有序做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确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延伸阅读

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从1976到1981年5年中,国务院工作部门达到了100个,人员编制达到51000人。为改变“文化大革命”后党政机构臃肿、职责不清、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1982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机构精简问题,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是对体制的革命。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为加强对国家日常经济活动的集中统一指挥,重组国家经济委员会,强化了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将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央军事技术装备委员会办公室合并,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将商业部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粮食部合并,组建新的商业部。将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对外贸易部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成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负责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组建劳动人事部和广播电视部。这次改革,将新华通讯社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机构改革后,国务院所属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由100个裁并调整为61个。其中,部委由52个裁并为42个;直属机构由42个裁并为15个;办事机构由5个裁并为3个。新增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机关人员编制由5万多名核减为3万多名,精简25%,在这次改革中实行了“定编不定人”的办法。党中央30个直属机构的内设局级机构减少了11%,处级机构减少了10%,总编制减少17.3%,各部门领导职数减少15.7%。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1988年国务院再次进行了机构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紧密地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改革的重点是同经济体制改革关系极为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把相同或相近业务的部门予以撤销,其业务由一个部门承担,综合部门一般不设对口专业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由主管部门承担。对政法、文教、社会事务等部门,不作大的变动,但都要按改革的要求,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内部结构,精简富余人员。从1987年10月开始,按照各部门组织实施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要求,拟订了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经过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了反复修改,同年12月,经中央政治局第二次会议讨论原则同意。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按照这次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共撤销12个部委,具体是撤销原计委、经委、机械委、电子部、航天部、航空部、石油部、煤炭部、水电部、核工业部、城建部、劳动人事部。新组建9个部委,即国家计委、机械电子部、航天航空部、能源部、水利部、建设部、人事部、劳动部、物资部(同时撤销国家物资局)。将农牧渔业部更名为农业部。新华社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再列入国务院行政机构序列。通过这次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来的45个减为41个。

在改革国务院部委的同时,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也进行了改革。国务院原直属机构22个,改革中撤销了2个,转为部委归口管理3个,改为办事机构1个,新组建1个,由其他机构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个,改革后直属机构共有19个。国务院原有办事机构4个,改革中撤销1个,由直属机构改为办事机构1个,新组建3个,改革后办事机构为7个。除了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外,还设有15个国家局由有关部委归口管理(包括原有的部委归口局)。另外,国务院非常设机构原有77个,经过清理,减为44个。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即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就要相应地进行有关方面的调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改革政府机构,实行精兵简政。

1993年3月,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这是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讨论通过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分别对综合经济部门、专业经济部门、社会管理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非常设机构提出了改革要求。

这次改革,将国务院经贸办改建为国家经贸委。撤销能源部,设立电力部、煤炭部。撤销机械电子部,设立机械部、电子部。撤销航空航天部,组建国家航空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总公司。撤销商业部、物资部,设立国内贸易部。轻工部、纺织部改为轻工总会、纺织总会,不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国家物价局、国家矿产储量局、黄金局、国家核安全局并入有关部委,作为该部委的职能局。国家气象局、专利局改为事业单位,国家建材局改为建材工业协会联合会。

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国家医药局、国家海洋局、国家地震局、国家外专局、国家语委、国家国有资产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商检局、国家文物局、国家外汇局、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局等15个机构改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业务由主管的部委党组领导,但仍保留原印章和专项资金,在一定范围内可单独行文和开展工作。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改革方案,宏观调控部门,主要是将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组建信息产业部,组建新的国防科工委,将煤炭、冶金、机械等9个工业部先改成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2000年全部撤销);将国家科委更名为科技部,国家教委更名为教育部,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土资源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提出了机关行政编制要精简50%的要求,是历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政府机构总的格局保持相对稳定,只是集中力量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影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便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经过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8个。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经过调整,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办事机构4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4.中国人民银行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青岛市机构改革回顾

解放后,青岛市机构编制情况分为五个时期。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扩大编制,增设了一些机构。解放初期,市政府是军管会的市政部,辖有秘书、民政、法院3个单位。以后市政府逐步代替军管会工作。1949年6月开始,市政府接管了9个单位,成立了7个工作部门。至年底,共有工作部门19个,干部总数为1571名(不包括学校、医院)。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2~1957年)。机构和人员的变化趋势是“先扩后缩”。为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市政府陆续增加了部分工作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由原来的综合管理逐步转向按行业或以产品为对象设立部门进行管理,市直机关的编制越来越大。至1955年,共有40个局、委、处、室。市、区两级机关共有人员4448人(其中市级2634人,区级1814人)。

1956年,市政府进行了机构调整。职能部门虽稍有减少,但市、区两级行政编制人员却有明显上升,达到6688人。1957年底至1958年初进行精简整编,市政府系统科级机构减少73个,占原有科室的36%。全市行政编制也精简到4873人,精简27%。被精简人员安排的主要去向是:充实基层、转业从事其他工作、回乡参加生产劳动、退休退职等。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7~1962年)。前期政府机构相应增多,而且撤、并频繁;后期通过调整,政府行政部门有所减少,但党务部门不断增多,以致出现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

1958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把一部分工业、商业、教育以及财政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和企业,以便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行政机构再度分细,陆续增设了一些新的部门。至1960年,市级行政工作部门达到73个。此外,1958年8月开始,除少数重大的、关系到全市的、以及特殊性的单位外,大部分单位下放各区管理。为改变权力下放过多和过于分散的现象,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年底开始着手拟订新的机构设置方案,做精简整编的准备工作。根据1963年山东省编委分配给青岛市的5401名行政编制名额,对市人委的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撤并。同时,新增设了部分单位。调整后的市人委工作部门共39个。市一级行政机构由1960年的73个减少为56个,撤销了台西区。全市行政编制人数由1960年的6808人减为5331人,精减21.7%;全市行政机关实有人数由1960年底的7718人减为5619人,精减27.2%。同时,对临时办公室和外地派驻机构进行整顿清理,使临时办公室由1961年的159个减少到28个,抽调帮助工作的人员由1080人减少到158人。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编制工作有章不循、无章可循。党政群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编委办事机构也中断了工作。

五、“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编制工作由乱到治,不断走向正规,但同时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扩编现象。

1983年

为解决机构臃肿、层次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1983年7月,青岛市对党政机构进行改革。改革后,市委工作部门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0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60个减少到43个。市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由原来的5052人(不含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人数)精简为3484人,精简幅度为31%。1984~1988年,市政府工作部门先后增设18个。

1992年

1992年4月,青岛市对县和乡镇党政群机关进行改革。改革后,全市乡镇党政机构由原来的1861个减少到867个,减少53.4%;行政事业人员由21765人减少到14100人,减少35.2%;清退临时工1929人。

2001年

2001年,青岛市进行政府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改革后,市政府机构由54个减少到43个,事业单位缩减为14个。

2004年

2004年,青岛市组织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对29个政府部门进行调整,重点解决职能交叉等影响和制约行政管理体制协调运行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同年,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管理试点,对市建设、文化系统和市北区、胶州市等4个试点单位的事业机构设置进行全面摸底和职能分析,印发《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市有50%以上的事业单位及职工实行聘用制度。

2008年

2009年,青岛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及《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推进市、区(市)两级政府机构改革。12月,出台《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

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1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

出台《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数额不超过22个,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数额不超过24个。

2014年

2014年9月,青岛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启动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市政府部门精简到38个,较改革前减少了8个,我市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除深圳之外机构精简力度最大的城市。

资料来源:青岛观、中国机构编制网、青岛机构编制网、青岛政务网、青岛市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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