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丨美军“大乌鸦”无人机,比“沙漠鹰”无人机好十倍!


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RQ-11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航宇环境公司生产的用手发射的小型无人机,为营及以下部队提供支援。2003年首次飞行,随后进入美国特种作战部队司令部服役。到2007年年中共有2469架飞行器在使用,美国陆军宣布将使用中的型别作为其“未来战斗系统”Ⅱ级无人机。

RQ-11“大乌鸦”无人机是一种手抛式发射的高置机翼单翼布局飞行器,推进式螺旋桨。既能在视距范围从地面站进行遥控,也能使用GPS导航自动飞行。“渡鸭”还被海军陆战队看中,作为航空环境公司的“龙眼”机队的替代品。在设计上考虑了抗坠毁性能,不易发生解体;这比由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成的上一代“大乌鸦”无人机机体结构更加坚固。

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静音性能好,在91.44米高度以上飞行时几乎听不到电动马达的声音;体积小,因此很少受到敌方炮火的攻击;最大的优势在于传送信息时并不暴露接收信息的士兵。


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机身非常小巧,分解后可以放入背包内携带。可以使用CCD彩色电视或者红外摄像机。“大乌鸦”可以从地面站进行遥控,也可以使用GPS航途基准点导航从而完全自动执行任务。无人机可以通过一个按键马上自动返回出发点。飞行高度在距离地面100~500英尺之间,可飞行预编程航线,采用掌上指挥控制终端,可为战术指挥官提供实时视频流和快速图像评估。

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发动机为Aveox 27/26/7简易电动马达,最大巡航速度96千米/小时,有效工作半径10千米,实用升限4572米,可携带红外摄像机和数据链,续航时间为90分钟。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系统有两名操作人员,一名飞机操作员负责控制UAV,一名任务操作员负责观察无人机系统传回的图像。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系统延伸了他们的视界,使他们具有了超地平线的情报监视和侦察能力。

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系统在美军中的编号为RQ-11B,用于取代原来的“沙漠鹰”无人机系统。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系统比“沙漠鹰”无人机系统“好十倍”。后者非常明显的劣势是:采用两人操作的弹射系统发射,另外采用泡沫塑料制造的机体在刚度上不如美国RQ-11大乌鸦无人机。“大乌鸦”B型无人机最大的优势还在于其传送信息时并不暴露接收信息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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