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9年“一號文”:將啟動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行動計劃

中證網訊(記者 萬宇)廣東省政府官網1月7日發佈廣東省2019年“一號文”《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9〕1號)(下簡稱《措施》),《措施》提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快高新區改革創新發展、加大企業創新普惠性支持等十一項措施,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不斷提升廣東省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方面,廣東省將啟動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支持港澳及世界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來粵設立分支機構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促使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試行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人員按需辦理往來港澳有效期3年的多次商務簽註,企業商務簽註備案不受納稅額限制;允許持優粵卡A卡的港澳和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辦1副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輛牌證。支持各市至少建設1家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基地可直接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減輕在粵工作的港澳人才和外籍高層次人才內地工資薪金所得稅稅負,珠三角九市可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

在加大企業創新普惠性支持方面,《措施》指出,在全面執行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75%政策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對評價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增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調整優化企業研發財政補助政策,持續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並適當向粵東西北地區企業傾斜。鼓勵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對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經評價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其形成的財政貢獻給予一定獎勵。對當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入庫培育、新建研發機構的企業,省市財政給予一定獎勵等。

在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措施》提出建立企業創新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創投機構信息對接機制;鼓勵銀行開展科技信貸特色服務,創新外部投貸聯動服務模式,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省財政按其實際投放金額予以一定獎補;省財政與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聯動設立當地科技風險準備金池,對金融機構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和知識產權質押投融資業務發生的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促進解決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對新註冊登記的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從其形成財政貢獻之日起,給予最多5年適當獎補。

此外,《措施》還在鼓勵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推進創新人才高地建設、加快建設省實驗室和新型研發機構、加快高新區改革創新發展、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加強科研用地保障、提高區域創新發展平衡性協調性、持續加大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等方面制定了詳細的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加強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建設也作為一條措施寫入廣東省2019年“一號文”中,提出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前沿領域和對社會、環境具有潛在威脅的科研活動,應當在立項前實行科研倫理承諾制,對不簽訂科研倫理承諾書的項目不予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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