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能破产,欠债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

欠债还钱,父债子还......关于还债的观念已经在人们心里根深蒂固,随着我国个人破产法提上议程,未来这种思想观念可能会改变,也引发了不少社会热议。在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中,建议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

个人也能破产,欠债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

什么是破产?

所谓破产,法律上通常指的是破产清算,由破产清算组或管理人对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分配,最终使破产企业不存在。说白了,破产就是对你的剩余财产进行“瓜分”,该还的债还上,该缴的税缴上,股东和员工的钱结清,而往往濒临破产的企业往往都资不抵债,因此走完流程后基本就over了。

目前,中国已有先行的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颁布,于2007年6月1日实施。但个人破产法在国内还是个新鲜事。

个人也能破产?

追溯历史,最早的西方破产法只适用于商人,那时债权人的利益和地位相对更优势,如果破产期到了后还未还清的话,债务人甚至要被处以刑罚。但后来随着社会发展,人们也逐渐意识到这种制度的不公,毕竟很多时候不还钱有很多客观因素造成的。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工业革命的积累,西方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商业逐渐走向垄断,不少国家的政府开始以公权力干预经济活动,个人破产法便是其中之一。

个人破产法,保护了谁?

个人破产是指欠债的人没有能力按时还钱,但债务双方又不能达成和解时,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按流程进行债务清偿的过程。一旦宣布破产,那么在破产期限内,债务人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保留基本生活费,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等到破产期限一过,无论是否还清债务,债务均一律免除。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很多人说“不用还”的原因。

但这就有个问题:那这样的话岂不是对债权人很不公平了?并不是,在破产期限内,成熟的破产清算机构会对债务人收入进行严格的监控,所有的财产都将报备、变卖还债,也就是说在仅保障债务人的生存权情况下,“逼迫”他还债。此外,一旦发现欠债的人在破产期间有欺诈行为(比如花天酒地,大肆挥霍),或者债务是因欺诈而引起的话,这种债务不会免除。因此总的来说,个人破产法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还是相对公平的。

个人也能破产,欠债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

为什么要个人破产法?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6.26万亿元,环比增长7.83%;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56.67亿元,环比增长6.35%。也就是说,全国人民平均每人都欠着银行50多块钱。

一方面,当下,信贷产品层出不穷,消费观念也逐渐不再那么传统,再加上近年来信贷扩容和房价暴涨,居民债务和杠杆都在成倍增加。从2004年到2017年,中国的居民部门杠杆率从17%升至48.98%。中国的居民部门杠杆率已接近法国(>50%)、德国(>50%)等国家。当然各种债务纠纷也接踵而至,包括山东辱母案,以及《人民的名义》中上演的过桥债务纠纷等等。所以说,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引起经济风险,还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即使有法院介入,有时候也没辙,因为至少得有财产可执行。比如劳动仲裁处遇到过许多这种情况,员工讨要工资,但老板不出现,账户也没钱,公司就几台破电脑。这种情况下,仲裁员开庭了,也宣判了,但最后由于没有财产清偿,难以执行,最终不了了之。而此时如果有个人破产这一制度的话,就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讨债无门、暴力催收等。

总之,大家千万不要有非分之想,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没有信用的人将寸步难行。

截至2016年3月底,央行信用信息局共收录8.85亿自然人及2139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2018年初,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深圳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考拉征信、北京华道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共同出资成立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获得个人征信牌照。

未来是信用社会,不管是经济生活,甚至为人处世,无论怎样都不要让你的人格“破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