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80期 )
11月22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率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副处长杨学正等一行深入绥江县调研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兵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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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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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邦一行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开芹等领导陪同下,深入金沙江流域(新滩段)和石柱岗隧道口垃圾污染点,实地查看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情况以及垃圾污染点的整治情况。
进院参观篇
施建邦一行走进绥江县院,先后参观了该院的外围环境、党员活动室、荣誉陈列室、阅览室、数字检委会议室、文化走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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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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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会上,黄开芹就绥江县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机构人员配置情况、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向施建邦一行作了详细汇报。刘岭就全县政法整体工作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座谈交流篇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
工作指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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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的基础上,施建邦指出,绥江县委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工作,绥江县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认真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施建邦要求,下步工作中:
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转变“重刑事轻民事”的观念,补齐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短板。
二要着眼长远,整合力量。要整合现有办案力量,组建公益诉讼专门的办案工作组,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请示汇报,沟通协调。要进一步强化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动查处,努力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刘岭、黄开芹等领导对省、市院领导对绥江县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做好“一汇报两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上级检察机关做好请示汇报,全面落实好管理和监督两个责任,严格按照省、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使绥江县院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明创建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争当绥江文明市民。
编审:陈 波
ID:gh_58f75265c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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