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建廳印發《關於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以施工現場為中心,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從工程開工到竣工驗收備案的全過程,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實行規範化管理。
2、質量責任追溯
嚴格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明確各分部、分項工程及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質量責任人。
強化工程技術資料管理。
建立施工過程質量責任標識制度。在相應部位設置施工現場質量責任銘牌或二維碼標識,標明施工內容、班組名稱、班組負責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驗收人、監理機構驗收人、驗收結論等。
全面落實建設工程終身責任承諾和竣工驗收後永久性標牌制度。
3、質量管理標準化崗位責任
落實工程質量責任。把質量責任落實到每一個質量管理、操作崗位,明確其崗位職責和質量管理制度。
制定質量管理標準化崗位手冊。
4、與信息化融合
建立工程質量管理系統。及時收集項目施工過程質量管理數據信息(文字、圖片、視頻等)。
推廣BIM技術應用。
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
5、實施分類試點,重點在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方案、崗位責任制度、質量管理標準化與信息化融合、建立評價辦法和評價體系等方面開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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