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三支队联合烟台市支队进行海域执法督察

随着气温转暖,各涉海工程项目陆续进入开工活跃期,为及时掌握辖区海域开发利用动态信息,有效预防各类违法行为,第三支队联合烟台市支队开展海域使用执法督察行动。

此次督查对象包括辖区莱阳市、海阳市、烟台市牟平区、高新区等部分区市,重点排查了海阳中心渔港、烟台龙湖葡醍湾游艇码头等在建项目以及穴坊、羊郡、南邵家、张家庄、冷家庄、桃源村等区域。检查期间,执法人员现场问询、实地测量,做到无缝隙、无死角、全覆盖,并将执法与宣传服务相结合,积极宣传依法用海、文明用海,进一步提升了涉海单位和个人依法用海的意识。行动期间,督察组根据《护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蓝剑”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方案精神,要求各地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第三专项执法组做好此次执法行动。

此次督查行动共检查用海项目14个,巡查岸线300余公里,通过督查,第三支队对辖区最新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发现了一些问题,支队将逐一落实处理。下一步,支队将安排时间对辖区其他区市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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