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黑崎一护是《死神BLEACH》中的男主角,当年和火影、海贼并联前茅,可惜动漫完结的太早,漫画也在2016年8月22日完结,这对死神迷们来说似乎结束的太早了,都在期待着什么时候能再开第二季动漫!

今天我们就来回味一下黑崎一护在动漫中各种帅气形态吧

NO.1 正常人

15岁高中生,一头橘黄色头发(经常被人来调侃),由于自身灵力很强,所以经常能看到灵体。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2 刚获得死神力量的一户

为了保护家人,从露琪亚那里获得死神之力后第一次变成死神,这时的黑崎一护还不知道斩魄刀的名字。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3始解

这时的黑崎一户为了去救露琪亚,在浦原喜助的训练和帮助下恢复死神力量后诞生,并且得知自己的斩魄刀的名字叫斩月,此后第一次始解后就一直保持始解状态,不受封印。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4卍解

在四枫院夜一的帮助下,为了打败朽木白哉,在夜一和浦原喜助曾经的尸魂界游乐场内完成。卍解的修炼借助了转神体的帮助,一护仅用两天半的时间就练成了卍解。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5半虚化

受到体内虚的力量导致暴走,几乎每次都是在黑崎一护受到压制或者濒死时占据一护的身体,帮一护扭转战局,但黑崎一护非常排斥这股力量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6虚化(完全虚化)

受到体内虚的力量,导致虚化近乎于暴走,几乎无法控制,面具出现后身体也会渐渐被白色灵压覆盖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7可控虚化

黑崎一护为了控制自己体内虚的力量,在假面军团训练下成功克制并控制这股力量。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8虚白(白一护)(漫画540话中 其真实身份是黑崎一护的斩魄刀--斩月)

虚白,黑崎一护体内的一种力量,在他的体内,有三种力量:死神之力、灭却师之力、而虚白,实为蓝染惣右介所研发的白色结合死神本身的虚之力。其实是黑崎一护的斩魄刀--斩月。是蓝染用众多死神,灭却师,虚的灵魂叠加而成,在黑崎一护被压制或濒死的时候以虚化的方式控制一户的身体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9牛头一户(暴走虚化)

在与乌尔奇奥拉的对决中,一护被乌尔奇奥拉使用黑虚闪,穿破胸膛,一护在面临死亡危险的时候听见了织姬的求救声,因出于想保护织姬的意识而聚集了大量负能力,触发了完全虚化。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10无月一户(最后的月牙天冲)

为了打败蓝染,一护以卍解进入精神世界,通过“刃禅”,一护领悟到最后的月牙天冲——使自己化身为月牙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11完现术一户

失去死神力量后的黑崎一护又获得了完现术的能力,黑崎一护完现术的形态是一套类似铠甲的装束,死神代理证上延展出刀刃,变成一把刀可以背在身后。死神代理证上图案也发生相应变化,属于直接攻击系的完现术。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12地狱状态

仅在剧场版四《死神:地狱篇》登场,地狱为了阻止黑刀逃跑,于是通过地狱之意将力量借给一护。融合地狱力量后,一护的身体和脸被金色的骷髅盔甲覆盖,地狱之意不会对一护发动攻击,但若解除地狱融合型态,则会被地狱之意视为敌人。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13重获死神力量·始解

一护被银城空吾夺去力量 ,浦原、一心出现,露琪亚利用浦原喜助特制的灵刀从背后刺穿一护的胸膛,使得一护的死神力量重新苏醒并变成别于以往的姿态(死霸装跟以往不一样,斩月也变成了新的外形)。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NO.14重获死神力量·卍解

重新获得死神力量后的卍解

死神: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出现的十四个形态,你知道多少

本篇文章只是盘点了黑崎一护在动漫中的一部分状态,由于篇幅有限(其实就是赖)所以就不一一叙述了,在漫画中后来还出现了比如双刀,半牛头虚状态等,简直是一个比一个帅!但要说最经典的还是黑崎一护在动漫中出现的始解和卍解姿态,那可是承载着大多数人学生时期的一大半青春啊!回想起学生时期,每天趁着家里人出门遛弯的时候就偷偷打开电脑,看上一集《死神》,然后第二天和小伙伴们兴奋的讨论着动漫剧情,时不时还中二的喊一句“绑开!”,可随着漫画的完结,青春还是画上了句号,当年热血的少年终于还是穿上了西装系上了领带踏入了社会,而曾经一起看《死神》的小伙伴也早已各奔东西。

感谢各位看官阅读本篇文章,最后我还是想喊出“我大死神还能再战五百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