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個做微商和代購的朋友~
打開朋友圈就像打開了某寶,
時不時還來點“毒雞湯”。
不過,這樣的現象今年起將有所改觀!
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代購們被納入監管。今後微商、代購們做生意不能只在朋友圈裡發發信息這麼簡單了,根據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進行工商登記,需要有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1萬元的罰款。
劃下重點:
1、不管是什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這兩天,
你的朋友圈是不是這樣的?
化身“靈魂畫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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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倉轉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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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有一些賣家
早早就辦好了營業執照,
開始了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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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微商還是代購
規範才是王道
想做電商的朋友
趕緊去辦理營業執照
注意事項:
1、辦理登記是不需要任何費用的。
2、電商需要前往住所所在地的監督管理所辦理。
3、對於之前已經辦過營業執照的電商經營者,無需重新辦理執照。
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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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進行登記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周漢華認為,除了電商平臺上的商家,那些通過微信、網絡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都涵蓋在內,還有一般所稱的海外代購都是電商法的適用對象。
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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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依法納稅
過去很多代購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過熟人介紹,進行私下的交易,沒有營業執照,更沒有納稅。
但以後,這一情況將改變,《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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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編造用戶評價
“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2元紅包哦!”網購中,部分賣家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誘導消費者給好評,一方面購買“水軍”刷好評。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最高或將被罰款200萬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中國跨境進口電商交易規模達1.03萬億元,同比增長19.4%,預計2018年全年將達到1.9萬億元。伴隨跨境電商發展,代購行業的規模也越來越龐大,並滋生了許多亂象:偷漏稅、假貨氾濫、個人信息遭洩露、售後推卸責任等問題層出不窮。同時,個人代購行為存在監管難的問題,尤其是在朋友圈。
根據《電商法》,今後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罰款。
謠 言
禁止代購奶粉和保健品?
此前網上紛紛流傳以後將無法代購奶粉、保健品一類事關生命健康的商品,即便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銷售,該類商品也必須貼有中文標籤。也因此,許多寶爸寶媽紛紛表示要在2019年1月1日前大批“屯糧”。
但事實上,電商法中並沒有對奶粉和保健品的相關規定,更談不上“嚴禁代購”此類商品。
代購需要辦理兩國營業執照?
對於此前一直傳言的代購需要辦理兩國營業執照並且兩國納稅的說法,多位律師均澄清這是對電商法的又一誤解。
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電商法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在代購國也要辦理牌照,但在國內持有了營業執照就要納稅。
一圖看懂新規對你我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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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新電商法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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