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厅官被逮捕!3市多人被查处!政法委书记、副局长、村支书……

邯郸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仲民被逮捕

河北省邯郸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仲民(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仲民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裕华区三教堂社区党支部原书记王淑海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9月,王淑海接受承揽该村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公司宴请。王淑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王淑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平山县金汇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齐三强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金汇公司违规列支招待费共计25.65万元。齐三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齐三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出纳高国良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6月,高国良使用县发改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43.38升。高国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高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唐山市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党支部书记、实验学校负责人李军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李军借参加在厦门召开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之机,先后去厦门、上海等景区游玩,并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21万余元,李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军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2.唐山市路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苏勇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6日苏勇私自将公车开回其居住小区楼下停放,2月21日苏勇又驾驶该车送其子上学,期间共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298.58元。苏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3.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大新庄派出所指导员杜爱国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7年3月,在杜爱国任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派出所副所长期间,无偿借用管辖范围内企业汽车供自己日常使用,直至2018年3月杜爱国调离胥各庄派出所后,将该车归还。杜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迁西县太平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任长皞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任长皞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收取卫生院职工、同事礼金1.21万元。任长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邢台市通报5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巨鹿县苏家营镇里神仙村党支部书记张保兴、村委会主任王义霞滥用职权等问题。张保兴、王义霞任职期间,里神仙村集体账目管理混乱,没有专职会计,村务不公开。2003年至2014年期间,二人坐收坐支宅基地款22.4万元、村集体砖厂承包费6万元、出售村集体机井款6.6万元,全部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1月,张保兴、王义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南宫市垂杨镇王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巩永普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上级拨付王辛庄村产业扶贫款用于购置光伏发电设备,巩永普违规将部分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到其子巩立元家屋顶,每年从光伏发电收益分红中扣除600元作为占用巩立元屋顶的租赁费,至审查时巩立元已收取两年租赁费1200元。巩永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巩永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3.邢台县龙泉寺乡后熬峪村党支部原书记侯成君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问题。2015年9月,后熬峪村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侯某办理危房改造,致使侯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5647元,侯成君对此负有责任。2018年12月,侯成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资金已追缴。

4.平乡县田付村乡前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增军坐收坐支问题。2009年,前李庄村为筹措安装水管所需资金,经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商议,将村集体0.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收款3.9万元,未记入村集体财务账目,直接用于该村安装水管费用支出。2019年1月,李增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南和县贾宋镇张路村党支部书记白合坤坐收坐支问题。2016年,张路村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过程中,白合坤将国家免费配备安装的41台水泵与地里原来的旧水泵替换,将拆下的36台旧水泵变卖,所得钱款7300元没有记入村集体财务账目,直接用于支付防渗管道等材料的装卸费用。2018年8月,白合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邢台多名党政机关值班人员饮酒脱岗,被通报处理

2月2日,邢台市纪委监委对“省联市监督组对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值班纪律暗访情况”进行严肃处理。现通报如下:

沙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振海饮酒后带班,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桥西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刘权饮酒脱岗,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桥西区法院副院长巩子兵饮酒脱岗,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桥东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童晓军饮酒带班,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邢台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宋立敏饮酒值班,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市纪委监委驻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齐志海

值班脱岗,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邢台县法院副院长胡从林带班脱岗,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开发区法院工作人员刘志宏值班脱岗,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燕赵都市报微信综合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河北邢台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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