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八要”,“八不准”

学生资助工作“八要”,“八不准”

一要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要精准认定资助对象,做到底数清楚,应助尽助。

三要切实规范评审流程,做到程序透明,公平公正。

四要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做到集中统一,足额到位。

五要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六要认真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要科学管理资助档案,做到资料完备,有据可查。

八要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做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

不准变更范围降低标准,

不准简化程序轮流坐庄,

不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不准公开比穷伤害自尊,

不准违规公示侵犯隐私,

不准虚报冒领套骗资金,

不准截留挪用抵扣收费,

不准雁过拔毛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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