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單、獎狀上印廣告,現在的學校窮成這樣了?

近日,有南充市南部縣第二小學的家長拿到孩子的“學生綜合素質報告書”後發現,這份報告書上除了記錄著孩子的學習成績外,竟然還有童裝店的廣告。

這份報告書的第四頁,也就是封底部分,完全是某童裝品牌的廣告,除了圖片外,還附有該童裝品牌在當地3家店鋪的地址以及電話。

成績單、獎狀上印廣告,現在的學校窮成這樣了?

“南部二小你缺錢嗎,成績單都拿來打廣告?”對此,不少網友紛紛提出質疑,認為將童裝店的商業廣告印在發放給學生的成績單上非常不妥當,孩子和家長拿到手的不是成績單,而是傳單。

無獨有偶,幾天前的1月22日,就有網友在鄆城貼吧爆料當地有小學生的獎狀上印有眼科廣告。對此,當地因獎狀數量不夠,所以老師才找了12個“廣告”獎狀發給學生。不教育部門回應稱,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的,獎狀上帶有商家名稱、電話與地址,並已經印發出去,這已經是事實上的廣告行為了。

成績單、獎狀上印廣告,現在的學校窮成這樣了?

回想起2018年10月,在山東菏澤市開發區舉行的一次“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時,現場發放了印有菏澤萬達商業廣告的小黃帽和紅領巾,可謂是性質非常惡劣。這些事件都在不斷敲響警鐘:廣告近乎無孔不入地在入侵校園。

學生雖然是未成年人,卻是消費力強大的潛在人群,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還有教育資料、教育培訓等等,花銷還真挺多。所以,很多商家把學生和校園當做是生意場上的“大蛋糕”,想盡辦法往裡鑽。通過學生的成績單、獎狀來打廣告,真是不得不佩服這些人的腦子,這營銷可真“精準”。

其實對於這種“精準營銷”,法律上早有規定。《廣告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者變相發佈廣告,但公益廣告除外。很明顯,眼科廣告、童裝廣告都不屬於公益廣告,所以這兩起行為都存在違法違規的嫌疑。

成績單、獎狀上印廣告,現在的學校窮成這樣了?

去年山東菏澤出現紅領巾打廣告事件後,教育部還專門緊急發文,再三要求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時隔半年不到,又出現多起類似事件,真不知道是現在的部分學校太窮了,連獎狀和成績單都需要商家贊助,還是某些領導、老師不把教書育人的事情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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