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宣佈取消私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將全部關閉
退出歷史舞臺”
……
![「关注」私立幼儿园退出历史舞台?真相是……](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目前一則消息在坊間廣為流傳
給不少人帶來恐慌
事情真相果真如此嗎?
22日,教育部召開2019年首場新聞發佈會,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有關情況。
《通知》強調,要依法落實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定,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聚焦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治理。
針對國務院辦公廳此項《通知》,一些自媒體語不驚人死不休,把這次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集中治理,胡亂解讀為私立幼兒園將退出歷史舞臺。
這些論調是對這次集中治理的嚴重誤讀。
第一,《通知》很清晰強調,小區配套幼兒園可以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而普惠性民辦園就是私立幼兒園。
第二,我們可以看出,這裡強調的“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是特指在小區配套幼兒園中,而不是其他場所的幼兒園也不能辦成營利性幼兒園。這就不存在私立幼兒園消失或者營利性幼兒園退出歷史舞臺的問題。
何為“普惠幼兒園”?
之所以這些自媒體平臺會出現誤讀
究其根本原因
是根本沒搞清楚何為普惠幼兒園
“普惠性幼兒園”現在是一個很熱的概念,通常認為,它至少包括三個類型的幼兒園:
一是公辦幼兒園;
二是集體或單位舉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
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務的民辦幼兒園。
一般認為,“普惠性幼兒園”應該具有以下特徵:一是達到教育部門規定辦園基本標準;二是面向社會大眾招生;三是經政府認定、接受財政扶持、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接受政府指導價。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可不要造謠、傳謠哦~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
這次《通知》的主要內容吧~
城鎮小區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
嚴格遵循相關法律和標準,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並按照相關標準和規範予以建設。
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兒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依據國家和地方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
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
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如期移交
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應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挪作他用的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對移交的幼兒園辦理土地、園舍移交及資產登記手續。
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使用
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後,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辦成公辦園的,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方面的工作。
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要做好對相關機構資質、管理能力、衛生安全及保教質量等方面的審核,明確補助標準,加強對普惠實效及質量方面的動態監管。
各地以縣(市、區)為單位,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針對規劃、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況,分別列出清單、建立臺賬。該項工作於2019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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