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標準
鼓勵企業參展活動。鼓勵企業參加經南山區政府認定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給予參展企業50%的展位費補貼;鼓勵重點出口企業(上年度一般貿易出口額達500萬美元以上)參加境外重點展會活動,給予參展企業50%的展位費補貼。每家企業全年累計獲得不超過100萬元的展位費補貼。
二、申請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範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申請材料
1、《項目申請書》;
2、資助申請明細表
3、關於展位費用的說明;
4、與展方或有資格的組團單位簽訂展位的合同;
5、參展展位費用的發票;
6、銀行付款或付匯憑證;
7、參展相關活動照片;
8、營業執照;
9、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10、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
11、承諾函;
12、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說明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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